中共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统一部署,2024年3月5日至6月20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7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4项14类34个问题,局党委高度重视、态度鲜明,诚恳接受、全面认领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的意见,并迅速行动,组建班子、明确责任,全面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工作。一是深入动员,统一思想。巡察意见反馈后,局党委立即召开党委专题(扩大)会议,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做到巡察整改工作全员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受教育,行动上高自觉,落实上高标准,局上下同心同向、齐心协力,严格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加强领导,夯实责任。局党委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委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办、追责问责、建章立制、信息报送,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三是以身作则,摆正位置。局党委始终坚持扛起和履行整改工作主体责任,勇于承担,主动认领问题,切实搞好整改,带头落实整改,形成了“头雁效应”。
二、局党委主要负责人推动整改情况
局党委书记带头主动认领问题,亲力亲为,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整改工作放在心中,抓在手上,扛起整改的主体责任,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接到反馈意见后,局党委书记第一时间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亲自督办整改方案的起草,根据市委第二巡察组所提意见,列出存在问题、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及整改期限,安排专人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办。
三、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34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不够深入,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
(1)2020—2023年有20次党委会没有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做到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局党委会议、局务会、支部会议、党小组会议的第一议题,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设第一议题。2024年7月25日以来召开党委会14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71次。局党委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把理论学习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打造学习型机关,深入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应急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
(2)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不够到位,没有做到常学常新。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自2024年以来,我局多次组织重要学习会议。一是2024年4月7日召开党委中心组学习宣传和研究贯彻落实相关精神。二是2024年7月30日—31日召开“学方略”第二次集中学习会,进行专题学习。三是2024年9月30日召开第三季度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同日召开专题会学习研究落实。四是2025年1月8日召开党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五是2025年4月14日召开党委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重要讲话精神。通过持续深入学习,我们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充分运用到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工作中,有力推动了工作的高质量发展。2024年以来,我市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及其他领域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收到重大灾情报告,无人员伤亡。
(3)推动落实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成效不突出。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先后印发《防城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度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的通知》《防城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4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防城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各部门的具体职责和工作目标,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有效加强事故防控。2024年我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下降9.8%,死亡人数下降18.4%,是全区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3个设区市之一。2025年一季度我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下降40%,死亡人数下降25%,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二是制定并印发《防城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度县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及评分标准〉的通知》,明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和考核方式,内容涵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消防安全及宣传教育等方面。市安委会于2024年12月中旬对四个县(市、区)开展了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全面压实属地安全生产责任。三是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迎检准备的紧急通知》,并制定《2024年度市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迎检台账任务分工表》,组织全市做好各项迎检准备工作。经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获得2024年度自治区年度绩效考评防灾减灾超额加分指标满分,在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排名前三,获得优秀等级。
2.关于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4)政治敏锐性不够强,底线思维树得不牢,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不够高,举一反三化解消除安全隐患不够及时,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防风险、保安全、迎二十大”要求不到位。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强化警示约谈。对我市辖区内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市安委会立即督促属地安委办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立即牵头对相关责任单位进行约谈教育。同时,对事故易发多发的县(市、区)或行业领域,市安委办即时发送警示函或通报,要求属地党委政府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举一反三加强整改闭环。另外,市安委办每个月定期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事故发生情况、隐患整治情况等进行通报,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安全防范责任。二是强化宣传培训。2024年,重点组织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集中培训,其中组织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等200人参加培训,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230人参加培训,覆盖率达到100%。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培训604次,25350人参加。同时,我市不断强化“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累计开展培训1166次,组织15788名学员参与考试。三是强监管严执法。2024年全市累计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66项,已整改162项,剩余隐患正在整改当中;开展督导检查28590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7369家,行政处罚1399起,罚款942.3万元,责令停产整顿378家,暂扣吊销证照3家,关闭取缔1家,约谈警示2023家,曝光重大事故隐患15项。2025年一季度我市累计开展“三项岗位”人员培训224次,组织2195名学员参与考试;共排查重大事故隐患84项,已整改82项,剩余隐患正在整改当中;开展督导检查5945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735家,行政处罚112起,罚款145.14万元,责令停产整顿3家,约谈警示573家。四是启动“举一反三”工作机制。外省市每发生一起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我市立即启动举一反三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相关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市累计开展执法检查28590次、明察暗访265次、联合整治63次,印发通报16份,发送督促函104份。五是强化事故调查。2024年以来全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37起,其中17起道路运输事故由交警部门负责调查,剩余20起事故均已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因我市未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不存在提级调查情形。六是强化重点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在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发布51个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重点检查事项,并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4年累计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37项,已整改135项(剩余2项尚在整改期限内);共排查两个“3+1”隐患250项,已全部整改完成。群众举报安全隐患1252项,发放奖励金额14.03万元。2025年一季度排查重大事故隐患29项,已整改27项(剩余2项尚在整改期限内);共排查两个“3+1”隐患39项,已全部整改完成。群众举报安全隐患3项,发放奖励金额0.08万元。七是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2024年提交市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12项,已整改10项,剩余隐患均在整改当中(均在整改期限内)。通过整改,促进了全市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断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2024年,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是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3个设区市之一;在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排名前三,获得优秀等级;成功应对2次台风和9轮强降雨,紧急转移安置4496人,实现人员“零伤亡”,在自治区年度绩效考评防灾减灾超额加分指标获得满分。2025年一季度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
3.关于推动上级安全发展决策部署落实不够问题的整改
(5)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责任压得不够实。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针对属地事故多发情况,向上思县、港口区、防城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以及属地安委办发送了督促函、提醒函共9份。二是2024年市安委会召开4次季度安全防范会议。先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中国-东盟两会和国庆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春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党政领导、各行业监管部门深入生产一线开展明察暗访,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2025年已召开2次季度安全防范会议。三是印发《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企业安全设防标准》等制度性文件。四是开展精准严格执法,202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开展督导检查28590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7369家,行政处罚1399起,罚款942.3万元,责令停产整顿378家,暂扣吊销证照3家,关闭取缔1家,约谈警示2023家,曝光重大事故隐患15项。2025年一季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开展督导检查5945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735家,行政处罚112起,罚款145.14万元,责令停产整顿3家,约谈警示573家。五是2024年9月中旬,市安委办主任李海、市消安办主任李卫洲分别带队赴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专项督导检查,共发现问题隐患149项,均已通报相关辖区限期整改。通过整改,全市上下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使命,全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均呈下降趋势。
(6)统筹推进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成效不够明显。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防城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已正式印发,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同时我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市开展了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已出具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及应对策略研究项目报告。已建设我市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并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协议加强日常的升级维护,整合本地区灾害监测系统和住建、政法系统监控视频。二是在开展督导检查、明察暗访等工作中,严查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每个月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通过三年行动系统定期报送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及整改完成数据。报市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12项,并组织相关单位对已经完成整改的8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现场验收。三是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方面。已结合化工园区企业内现有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广西川金诺化工有限公司、广西恒港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组成大西南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专用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企沙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专用应急救援队伍。目前,已提交材料,申请将防城港市应急救援综合基地建设纳入“十五五”规划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并作为中央预算内投资。2024年10月,已完成百县千村万屯(企)应急演练。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整治内容“加快推进钦州石化产业园等5个项目创较大安全风险(D级)”,我局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在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2024年1月份创成广西首批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化工园区(D级)的基础上继续提升抓整改,2024年4月份制定了《2024年防城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年度计划》,在原有建设基础上,继续做好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工作,全面提升园区安全风险防控水平。
(7)服务意识和能力不够强。
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除通过“三会一课”、党课集中学习、安排骨干参加自治区和市里的各项培训外,发放相关学习资料给干部职工自学。二是由办公室已将相关部门选址征求意见转相关科室办理,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在项目建设工作中涉及工业发展专班成员单位及时征求意见,提高工作质量,并由分管领导带动推动,业务科室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厘清科室职能,强化责任担当,在机构改革中,将原“工矿商贸安全监管科”职能进行整合划分,成立“工贸安全监管科”和“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提升专业化。
(8)树立应急救援“一盘棋”思想有差距。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依托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已在全市部分乡镇部署了视频会议与调度终端,实现了市乡镇的互联互通;在各县(市、区)部署了370MHz应急窄宽无线通信网,作为三断环境下的语音通信保底;将本地平台数据录入“广西应急管理一张图”。根据自治区应急管理厅部署,已将“广西应急管理一张图”推广至县(市、区)及部分市直单位使用。二是依托国债项目在全市乡镇部署可以互联互通的信息系统及装备,实现互联互通。
(9)统筹指导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防城港市应急救援大队和市非煤矿山应急救援大队2024年4月至今共组织17次集中学习和训练,通过邀请广西危险化学品救援大队防城港中队进行专业危险化学消防内容学习。二是已结合化工园区企业内现有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广西川金诺化工有限公司、广西恒港化工有限公司等企业编成大西南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专用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企沙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专用应急救援队伍。三是已依托经开区消防气防站签订大西南片区及企沙片区气体防护服务协议,完善气体防护应急救援队伍。四是已依托国债项目向各县(市、区)配发森林消防运兵车等一批物资装备。五是优化森林消防队伍年龄结构,2024年新入队的8名队员年龄均在45岁以下。加强业务培训,分别在2024年1月和2024年9月组织队员参加森林防灭火业务培训,有效提升了队员的业务水平。提升机动能力,依托国债项目,向各县(市、区)配发了森林消防运兵车,强化森林消防队伍的机动性,提高响应效率。举办应急演练,于2024年12月26日在防城区举办防城港市2024年森林火灾应急演练,有效检验了队伍的战斗力。六是强化组织机构建设,于2024年9月获批在市应急救援中心增设消防救援科(防城港市消防救援综合服务中心),为后续进一步加强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提供了体制机制和组织机构上的保障。组织对全市乡镇消防救援队伍的有关情况进行摸底,掌握全市10个乡镇消防站的人员、装备等情况。经过分析研判,目前全市基层应急救援队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缺乏业务培训和缺少必要装备。为此,我局于2024年12月在市委党校举办了2024年“八桂应急先锋”社区响应队技能培训班,对全市12支社区响应队共80名队员进行了技能培训,有效提升了基层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突能力。同时积极向上争取,依托国债项目向4个县(市、区)配备了一批急需紧缺应急装备,有效强化了基层应急队伍基础。
4.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担当不足问题的整改
(10)履行综合监管责任不够有力。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市安委办累计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1次安委会全体工作会议、4次季度防范会议、6次专题会议、1次警示教育会议、8次市委常委会会议、1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和隐患,部署推进各项安全防控工作。市安委办共发布警示提醒9次、约谈5次、通报15次、专项督导检查1次、考核巡查1次、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12项,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二是印发《关于指导农村基层做好有关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并召开了全市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暨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工作会议,督促交通运输、教育、水利、林业、消防、住建、海洋、农业农村、供电等部门不断强化对农村道路交通、中小学生防溺水、森林火灾、民房火灾、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渔业船舶、自建房及危旧房、农业生产、涉电设施等农村容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领域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推动农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五年行动深入实施。经过一系列整治,2024年以来,我市农村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印发《关于指导农村基层做好有关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通知》,督促消防、住建、教育、交通运输、交警、海洋渔政等行业监管部门深入乡镇召开专题宣讲会,针对农村地区事故易发多发领域存在的突出风险和问题,提出管控防范的具体措施和要求,指导农村基层做好有关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四是先后印发《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组织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对道路交通、电动自行车、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全链条整治,截至目前2023年及以前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均已全部完成整改。五是针对我市醇基液体燃料安全管理不到位、部门职责交叉等问题,市安委办先后召开2次专题部署会,并印发《全市醇基液体燃料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防城港市关于禁止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通告》等文件,组织商务、市场监管、消防、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卫健等部门对餐饮场所使用醇基液体燃料开展全面安全检查。截至目前,各有关部门共排查使用醇基液体燃料的餐饮用户305户,查处醇基液体燃料非法经营案件5起,涉案金额209.09万元,目前已移送检察院起诉3起。六是针对醇基液体燃料、幼儿园、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比较突出、事故比较频发等问题,市安委办组织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发布通报5份。通过整改,做到安全生产强化责任部门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源头治理、严格执法、组织各部门综合执法机制不断完善。经过全市上下沟通努力,我市安全防控形势明显好转,农村火灾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森林火灾事故等得到有效遏制。
(11)指导协调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主动性不够强。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4年以来,我局积极履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职责,主动协调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共启动洪涝灾害、防御台风应急响应12次,应急响应天数累计40天;先后向有关单位发出《关于做好“北部湾开海节”期间风险防范工作的提醒函》《关于城市内涝防范应对工作的提醒函》等提醒函,及时提醒、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成功抵御了2个台风和9轮致灾强降雨天气过程,全市没有因台风或洪涝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实现了把灾害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的目标。二是结合百企千村万屯应急演练活动,我局采取实战或桌面推演的形式将6个尚未开展演练的专项应急预案《防城港市粉尘爆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城港市金属冶炼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城港市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城港市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城港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防城港市地震应急预案》逐一进行演练。三是制定应急预案的年度演练计划。四是做好市县两级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发布工作。通过整改,系统提升全市应急部门防灾减灾救灾能力。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2)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不力。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9月30日党委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分析研判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形势。2025年一季度党委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二是修改完善党委工作规则,把意识形态纳入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三是已经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和分析研判本系统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四是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列入党委班子年度工作报告。
(13)网络传播和舆情引导能力不够强。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4年7月30日制定并印发《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舆情监测和应对处置工作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并长期坚持。二是由徐振鸿作为网评员,实时关注网络舆情导向。目前,未发现舆情问题。三是目前我市未发生安全生产类的舆情。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够实,纪律和作风建设偏松偏软问题的整改
6.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压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14)履行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成党委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印发了《中共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局党委班子成员和局领导班子成员(含二层机构)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二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24年4月7日党委会专题研究《2024年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和《2024年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24年4月15日印发《2024年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和《2024年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2024年6月26日召开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党建工作专题会议,2024年6月4日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已制定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2024年下半年各班子成员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专题会。2025年一季度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监督研究会,2025年4月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三是制定了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四是已开展督促检查,2024年9月召开了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查会,会上各分管领导汇报全面从严治党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各科室负责人介绍基本情况、重点及创新性工作情况。五是2025年一季度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专题监督研究会,2025年4月已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15)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不够深入。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增强斗争精神。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培训,提升日常监管履职能力。派驻纪检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深刻领会纪检监察的职责使命、工作要求,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认识,提升主动监督的意识。二是派驻纪检组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通过“组务会”、集中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综合素质,提升履职能力,适应新形势下的监督工作需求。三是2024年已与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开展政治监督、廉政提醒谈心谈话3次。四是派驻纪检组积极派员列席党委会、民主生活会、业务工作会,2024年7月25日以来派驻纪检组派员列席党委会14次,参加民主生活会2次,达到会议到会全覆盖,深入了解市应急管理局党委“三重一大”议事决策过程、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业务工作推进等情况,全面掌握政治生态情况。五是每季度给市应急管理局传达政治建设重点工作,报送政治监督工作情况。指导市应急管理局规范津贴补贴发放工作,督促问题整改,清退相关费用,并督促完善了应急值班制度。六是派驻纪检组强化监督检查。结合“一季一清单”,聚焦落实重大决策部署、纪律作风、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开展政治监督、专项治理监督检查,推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发挥监督探头作用,聚焦问题导向,开展精准监督。
7.关于清廉建设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16)责任扛得不够牢。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7月12日专题会议研究清廉机关建设任务清单,制定我局清廉机关建设年度工作要点。2025年一季度专题研究清廉机关建设。二是2024年7月12日专题会议研究全面深化清廉防城港建设“三项清单”,并结合我局实际制定落实措施。三是深入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开展清廉机关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党纪教育,在全体党员干部培训中增加党纪内容,推进党纪常态化制度化。2024年共召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1次,党纪教育党课1次,党小组集中学习处分条例5次。与此同时深入开展“应急先锋·护航发展”“新时代新征程作风建设”活动,着力打造“政治清明、廉洁高效、担当务实、善作善成”的清廉机关。印发了《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在全局营造崇廉尚廉氛围,组织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廉政风险点大排查,摸清廉政风险底数,并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纪问题的发生。2025年召开集体廉政谈心谈话7次,党小组会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1次。
(17)落实工作举措不够实。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落细清廉建设工作举措,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和日常谈心谈话,并做好相关记录。二是根据《清廉防城港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精神和我局关于清廉机关建设部署新要求,制定廉政家访工作方案,2024年8月下旬由局班子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进行家访。三是已邀请市纪委监察干部开展专题辅导,2024年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2次,参观教育基地1次,廉政党课2次。2024年9月29日召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课学习,结合应急管理事业实际要求党员干部要廉洁从政,进一步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扎实推进干部作风能力提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2025年廉政党课1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
8.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
(18)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每个月定期通报一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情况,每季度定期通报一次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落实情况。针对建筑施工事故多发的情况,印发《关于今年以来我市接连发生多起建筑施工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提醒函》,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切实加强安全监管,严防事故发生。二是2024年共提请市委、市人民政府召开4次季度安全防范会议、6次专题会议、8次市委常委会会议、16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2025年一季度共提请市委、市政府召开2次季度安全防范会议、1次专题会议、2次市委常委会会议、3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三是在元旦、春节、壮族“三月三”、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点节假日,市安委办均印发了明察暗访的通知,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基层一线、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等开展督导检查和明察暗访,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措施执行到位、事故防控到位。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通报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四是先后印发《关于开展全市醇基液体燃料隐患排查整治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关于对全市幼儿园等教育培训机构开展联合安全检查的通知》《关于加强全市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及时组织成立检查组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全链条开展安全整治。五是全面宣传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适时在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发布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确保小微企业、基层民众知晓治本攻坚行动的基本情况。六是2024以来,市安委办已开展1次专项督导检查、5次约谈、15次通报,1次考核巡查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八是按期填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确保事故统计数据精准高效,2024年7月25日以来,共填报事故统计数据16次。
(19)担当尽责精神和创新意识不够足。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及时做好每月的考试计划安排,不断增强监考员、考评员队伍力量,2024年增加了两批共23名考评员;推荐19名人员参加全区特种作业考评员培训;2024年10月12日完成了对全市10家培训机构(13个培训点)和7家考试点的全覆盖执法检查;完善安全生产考试考生须知、考试实施程序、相关工作人员职责、违纪处理、考试档案管理等制度规范;每月集中对考评员、监考员进行考前提醒,增加考场秩序管理人员4名,进一步规范考试秩序,防范作弊现象。二是已将各项绩效考核要求转发各相关科室办理。三是我局于2024年8月19日向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上报了防应急报〔2024〕44号《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成功开展“宇航起重28”轮走锚险情跨境救助经验启示的报告》,积极争取上级领导肯定性批示。四是我市2024年6月26日一起地质灾害成功转移避险案例入选《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2024年以来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典型案例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1624号),得到了通报表扬。五是2024年度在自治区年度绩效考评防灾减灾超额加分指标获得满分。六是2024年,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先后在中国—越南边境相邻城市应急管理合作交流活动、全区工贸行业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暨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建设工作推进会以及全区工贸行为监测预警系统视频调度会上作经验介绍。七是2024年在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排名前三,获得优秀等级。
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
(20)存在涉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经自查,存在问题的公务接待经核实超额部分由个人转回退至国库。已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办公室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防办发〔2024〕5 号),坚决执行文件规定的各项公务接待要求,严格落实公务接待报销手续,杜绝无公函接待和超标准、超陪同公务接待等情况。切实做到财务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财经纪律,源头防范违规行为。
(21)执行津贴补贴政策不严格。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已完成对涉嫌无依据发放和超标准发放值班补助的自查。截至2025年3月13日,我局已完成全部应清退值班补贴清退工作并全额上缴国库。值班值守制度也进行了相应修订,删除了与上级规定精神不符的内容。
(22)经费使用审核把关不严。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已收回并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除一人去世未追回补缴240元,其余应缴个税均已按规定追回并补缴个人所得税。二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3)执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不到位。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批评教育,并印发了《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采购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二是加强相关人员学习《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政策文件,制定内控制度,加强管理。强化预算管理,严格做到应编尽编,确保单位预算编制标准化规范化。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有力,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10.关于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24)贯彻执行党组工作条例不到位。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8月19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二是2024年7月29日起,对召开的党委会已撰写会议纪要,并做好存档备查工作。三是出台了《中共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工作规则》等7个制度。
(25)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切实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组工作条例,严肃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安排专人做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材料收集汇总归档,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二是2024年8月底召开巡察民主生活会,做好了会前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工作,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着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着力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11.关于机关党建工作抓得不够实问题的整改
(26)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压实党建工作责任,补齐工作短板。严格落实党委工作责任制,做到每年至少4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二是2024年9月初对“五基三化”重点任务进行了梳理,制定项目化推进措施,确保党建工作取得实效。
(27)指导督促机关党建工作走过场。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打造“应急先锋·护航发展”党建品牌。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委书记组织全体党员深入企业,会同项目建设安全管理人员一起排查安全风险隐患,交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保障职能,助力推进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安全。同时,组织党员不断加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全市安全防控形势稳定好转,为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营商环境。二是要求支委会每年召开专题研究讨论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工作,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整改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营造浓厚党建氛围,增强了党组织的号召力、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四是2024年完成4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025年一季度完成1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2024年获得自治区年度绩效考评防灾减灾超额加分指标满分,在自治区《关于2024年度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上黄江书记、明宏市长分别作了肯定性批示。
(28)发展党员工作重视不够。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把发展党员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计划,支委会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二是2024年8月份培养发展1名入党积极分子和1名发展对象。通过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党员队伍建设,发展新党员,吸纳新力量,不断为党组织注入新鲜血液,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
12.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29)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制度规定不够严格。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24年9月30日组织专题学习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二是在2024年9月以后开展的干部考察中,考察过程中积极引导,进一步加强对干部各方面的考察和记录。三是对我局2020年以来的21份一人一档办件材料自查,共补材料19份。四是对现有干部档案材料进行了整理,规范管理。通过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提高了市应急管理局选人用人工作质量。
(30)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监督存在短板。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2024年公务员(选调生)招录急需紧缺专业大类征集表》《2024年消防救援相关岗位需求情况调查表》《2025年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申报表》等表格中填报应急管理工作紧缺的化学类、安全科学与工程类、地理科学类、矿业类等应急急需相关专业,为干部队伍提前统筹谋划打下基础。2025年市人民政府提拔陈海波同志到我局市应急救援中心任主任。二是加强对干部日常管理方面,通过党委会、局务会、“三会一课”等载体,局领导班子带头学干部集中学,加强干部的党纪国法学习,日常工作中加强党纪学习教育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其次对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新转来11名干部进行新任职干部廉政谈话,拧紧廉洁自律之“弦”。建立完善家访制度,把家访融入日常监督及谈话了解工作中。2024年10月19日完善干部管理制度。2024年8月至2025年3月开展各类廉政集体谈话22次。
(31)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组织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学习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加强局机关人事档案管理,成立人事档案自查整理专项小组,由局领导牵头,落实专人对我局历年人事档案进行统一集中自查、梳理,对干部人事档案中缺件、缺项、缺章、材料前后冲突等问题进行逐一登记、核实、补全,通过不断完善健全制度及实行动态化管理逐步实现我局档案管理规范化。已整理近年来的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奖励呈报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安排专人进行了完善归档。
(四)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实,反馈意见整改没能做到见底到位问题的整改
13.反馈问题: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32)党委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够到位。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强化党委要强化政治担当,切实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本次巡察整改,局党委书记带头主动认领问题,亲力亲为,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履行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整改工作放在心中,抓在手上,扛起整改的主体责任,落实在具体的行动上。二是召开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做好巡察整改分工,形成了《中共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班子成员对分管职责范围的整改问题深入研究和强化跟踪督查,不定期听取相关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汇报,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巡察整改。通过强化巡察整改问题的跟踪督导,能及时发现问题,精准把脉,提高整改质量,促进应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14.关于举一反三巩固拓展整改效果不够明显问题的整改
(33)推动以巡促治成效不够突出。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整改方案中已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整改工作真改实改,确保问题整改见底到位,取得扎实成效,通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守政治定位、坚持人民立场。二是加强和工业发展专班成员单位在项目建设工作的沟通协作,提高服务意识。在项目建设中遇到问题主动去函征求工业发展专班成员单位的意见。结合重点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织工作人员对重大项目工作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党纪学习教育等工作,2024年8月下旬组织开展了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有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按要求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通过巡察整改工作,推动以巡促治成效,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了紧跟时代发展,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将整改工作措施转变为持续的制度措施,推动应急事业发展。
(34)建章立制问题纸上整改。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2024年8月19日,召开《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专题学习会。二是党委工作规则等制度已修订完善,出台了《中共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工作规则》等7个制度。
四、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为了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下一步,局党委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担当,加强监督、强化问责,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一)明确责任,强化担当。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担当,以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二)加强监督,强化问责。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局党委要通过“回头看”等方式,检验其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对尚未完成的尽快加快进度,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完善的事项,健全制度和规矩,持续进行整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明纪律,严肃问责,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不断健全机制,加强警示教育和案例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意识,在我局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70-2816029;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马正开路北部湾创业投资大厦八楼;电子邮箱:fcgsaj@163.com.
中共防城港市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5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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