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防财采〔202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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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FCZC2025-C3-990148-GXZL
二、项目名称
防城港市2025年度渔业安全乡镇建设试点船名牌制作项目
三、采购日期
2025年10月29日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梧州市凯哲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梧州市长洲区新兴三路30号神冠豪都A幢一单元
被投诉人1:防城港市海洋局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西湾沙木万海堤旁
被投诉人2: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防城区灵秀小区九巷28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于2025年11月24日向防城港市财政局提起投诉。经补正后,防城港市财政局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
1.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违反《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三条。
2.该项目设业绩分,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四)项的情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3.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业务素质低,没有“工作日”的概念;没有“期间”的概念;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四十二条没有认识,作出了“贵公司本次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已超过法定质疑期限”的错误认定。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相关规定,防城港市财政局作出处理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和投诉事项2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该两项投诉;投诉事项3成立,但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规定,投诉事项3不影响本项目采购结果,该项目采购活动继续进行。
防城港市财政局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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