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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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2022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职业年金(以上简称“三险一金”)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
(二)制定全市“三险一金”经办工作的管理、技术、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三险一金”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三)综合管理全市“三险一金”基金,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市本级“三险一金”经办管理工作。
(五)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原名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1年11月更为现名,以下简称市社保中心)于2020年6月由防城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设立,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现有机构编制36名。中心的前身为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因机构改革,部分职能划入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余下职能由市社保中心承担。中心内设科室共八个:秘书科、财务科、系统发展科、申报受理科、待遇核定科、待遇发放科、权益管理科、稽核风控科。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我中心收入总预算2712.29万元,无上年结转结余,全部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预算2712.29万元,无结转下年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1.2022年收入总预算2712.2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全年收入总预算比上年预算2643.36万元增加68.93万元,增长2.61%。全年收入增长是因为新增退休人员、退休待遇调增,导致代发的独生子女补助、市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预算上调。
2.非税收入预算及增减变化情况。
我中心本级无非税收入。
3.上年结余收入增减变化情况。
我中心无上年结余收入。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0.2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6.98%,比2021年度的2552.01万元增加78.25万元,增长3.07%,主要是因为新增退休人员、退休待遇调增,导致代发的独生子女补助、市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预算上调。
(2)卫生健康支出30.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3%,同比35.08减少4.53万元,下降14.83%,主要因为改革后机构拆分,在职人员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51.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90%,同比56.26减少4.78万元,下降8.5%,主要因为改革后机构拆分,在职人员减少。
(二)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54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20.12%,同比下降1293.71万元,下降70.33%。其中:
(1)基本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473.6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79%,同比564.31万元减少90.7万元,下降16.07%;
(2)基本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0.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84%,同比83.42万元减少13.34万元,下降15.99%;
(3)基本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2.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37%,2021年代发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列入此项,2022年未列入。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166.5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9.88%,同比上年的803.95万元增加了1362.64万元,增长169.49%,变动较大主要是因为市直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2021年预算1188.80万元,列为基本支出,而2022年预算1260万元,列为项目支出。其中:
(1)项目支出的工资福利支出预算为22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15%,为聘用人员的工资项目,上年同期此项目列支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中;
(2)项目支出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59.59万元,占项目支出的2.75%,同比245.16万元减少185.57万元,下降75.69%;
(3)项目支出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87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7.10%,同比545.57万元增加1341.43万元,增长245.88%,主要是上年同期没有将代发的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列入。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712.29万元,收入预算按来源分为当年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12.29万元,支出预算按功能科目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0.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12.29万元,同比增长2.6%,其中:
(一)行政运行300.85万元,同比降低37.37%,主要是单位人员减少;
(二)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356.39万元,同比增长46.66%,主要是功能分类科目划分的区别,2022年将“奖金”划入该分类项,而上年划入“行政运行”项;
(三)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0.74万元,同比增长397.22%,主要是功能分类科目划分的区别,2022年将“工会经费”划入该分类项,而上年划入“行政运行”项;
(四)行政单位离退休1260万元,同比增长5.99%,主要是代发市本级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的人数增长;
(五)事业单位离退休1.2万元,同比降低68.99%,主要是功能分类科目划分的区别,2021年将“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划入该分类项,而本年划入该项;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64万元,同比降低8.5%,主要是单位人员减少;
(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3.43万元,同比降低17.75%,主要是单位人员减少;
(八)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9.01万元,同比增长15.29%,主要是功能分类科目划分的区别,2022年将“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划入该分类项,而上年划入“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九)事业单位医疗14.05万元,同比降低17.19,主要是单位人员减少%;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16.5万元,同比降低8.91%,主要是单位人员减少;
(十一)住房公积金51.48万元,同比降低8.5%,主要是单位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5.7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73.61万元,同比减少90.7万元,下降16.07%,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本项目包含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70.08万元,同比减少13.34万元,下降16%,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本项目包含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户)费、会议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1万元,同比减少1189.67万元,下降99.83%,下调幅度大主要是由于将代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项目从基本支出改为项目支出。本项目包含退休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同比增加0.1万元,增长6.45%,增长原因是由于上级巡检、调研等工作更加紧密,适当小幅增加公务接待费。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公务接待费1.65万元,同比增加0.1万元,增长6.45%,增长原因是由于上级巡检、调研等工作更加紧密,适当小幅增加公务接待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我中心机关运行经费300.8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41万元,公共经费60.44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及办公消耗品、维修和保养服务、复印纸等。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我中心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2年我中心预算绩效考评项目分别是:
(1)社会保险各项工作经费274万元,完成支出率达95%以上;
(2)代发市经济开发总公司等退休人员工资627万元,完成退休待遇按时发放、应发尽发;
(3)代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1260万元,完成退休待遇按时发放、应发尽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
防城港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2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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