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农业农机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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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农业农机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农业农机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市农业农机技术推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农业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农机推广项目编制申报、储备与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农业农机先进技术研究、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创新等工作,承担全市农业农机技术培训、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农业农机技术推广信息宣传工作。
(三)负责农业植物保护的具体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负责植物内部检疫的具体技术性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监测与防治工作,负责农药使用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
(四)负责土壤改良培肥、科学施肥、耕地质量监测、土壤墒情监测、节水农业等技术性工作,负责土壤肥料资源调查、肥料信息调查等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五)承担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示范推广,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评价,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收集、保护和利用,负责农业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和监测预警的技术示范推广。
(六)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农业农机服务中心是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加挂防城港市农业农机技术推广中心牌子,内设机构五个,分别为综合科、农机服务科、农技推广科、土肥生态科、植保科。事业编制11名,设主任1名(副处长级),副主任2名(正科长级),科级领导职数7名,目前在编人数11人,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农业农机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农业农机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32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0.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万元,其中市本级经费拨款295.9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7万元,均为中央资金,没有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资金;
(二)2023年部门总支出预算322.97万元,按功能分类划分为五类: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5万元;二是卫生健康支出12.31万元;三是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四是农林水支出248.41万元;五是住房保障支出19.9万元。按经济分类支出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一是基本支出205.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2万元);二是项目支出11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万元;资本性支出1.9万元)。
我中心是市农业农村局的二层副处级单位,2019年机构改革后财务独立核算,部门预算资金是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开支的资金进行预算编报,项目增减情况对比说明:残疾人保障金增加2万元,根据中心全体职工工资实际数据进行计算得出需缴纳的残疾人保障金,其他项目资金无增减变化。基本支出减少37.92万元,减少原因:1.按照市财政局要求,今年聘用人员经费22万元由基本支出改为项目预算支出;2.2022年退休1人,在职在编减少1人,相关基本支出测算生成数据减少。项目支出增加51万元,增加的原因:1.按照市财政局要求,今年聘用人员经费22万元由基本支出改为项目预算支出;2.残疾人保障金增加2万元;3.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7万元。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总收入预算32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280.97万元,占总收入预算87%;政府性基金预算15万元,占总收入预算4.64%;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7万元,占总收入预算8.36%;按功能分类划分五类:一是社会保障和就业27.35元,占总收入预算8.47%(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0. 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53万元);二是卫生健康12.31万元,占总收入预算3.81%,其中事业单位医疗6.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2万元;三是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占总收入预算4.64%,其中农业生产发展15.00万元;四是农林水支出248.41万元,占总收入预算76.92%(其中:事业运行146.21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9万元,病虫害控制8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7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8.20万元);五是住房保障支出19.9万元,占总收入预算6.16%,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19.9万元。2019年机构改革,我中心由原来的农机管理中心、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区划办公室三个单位组成的新单位,是农村局的二层单位,改革后财务独立核算,部门预算资金是根据单位实际需要开支的资金进行预算编报。增加预算资金为项目预算支出增加51万元,增加的原因:1.按照市财政局要求,今年聘用人员经费22万元由基本支出改为项目预算支出;2.残疾人保障金增加2万元;3.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7万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322.97万元。
(一)基本支出205.7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总额63.7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8.47%,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0. 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5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2.3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3.81%,其中事业单位医疗6.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2万元;
3.农林水支出146.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45.27%,其中事业运行146.2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9.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6.16%,其中住房公积金19.9万元;
(二)项目支出11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36.29%。
1.农林水支出102.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31.64%,其中: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9万元,病虫害控制8万元,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27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8.2万元
2.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4.64%,其中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5.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322.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280.97万元,占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总额87%;政府性基金预算15万元,占总收入预算4.64%;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7万元,占总收入预算8.36%;其中市本级经费拨款295.97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7万元,均为中央资金,没有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资金;
(二)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2.97万元,按功能分类划分支出322.9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47%;卫生健康支出12.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81%;城乡社区支出1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64%;农林水支出248.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76.92%;住房保障支出1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16%;
2.按经济分类支出分:一是基本支出205.7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7%,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92.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2万元;二是项目支出117.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6.2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0.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5万元,资本性支出1.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280.9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7%,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为:
(一)基本支出205.77万元,占支出总预63.71%。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35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8.47%,其中:事业单位离退休0. 8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5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2.3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3.81%,其中事业单位医疗6.1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2万元;
3.农林水支出146.2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45.27%,其中事业运行146.21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16%,其中住房公积金19.9万元;
(二)项目支出75.20万元,占支出预算23.28%。
1.农林水支出75.20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16.52%,其中: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9万元,病虫害控制8万元,其他农业农村支出28.2万元
(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39.00万元(项目资金无增减变化)
①农机技术推广与培训经费17.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2.23万元,电费0.8万元,差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办公室设备购置1.9万元,维修(护)费0.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0万元,劳务费3.4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3万元。②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经费12.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0.4万元,差旅费2.8万元,公务接待费0.3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维修(护)费1.04万元,委托业务费0.6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0万元,劳务费1.6万元。农机购置补贴组织监督管理专项经费10.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0.74万元,差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6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邮电费0.2万元,培训费1.3万元,维修(护)费2.4万元。
(2)病虫害控制8万元(项目资金无增减变化) ①病虫害综合防治及人员培训经费8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1.55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差旅费1.40万元,维修(护)费0.30万元,培训费0.40万元,公务接待费0.6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万元。
(3)其他农业支出28.20万元,其中:
① 党建、工会、团委、妇委会等活动经费0.9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与服务支出0.9万元。②残疾人社会保障金3.3万元,残疾人保障金增加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2023年应缴纳2022年度的残疾人保障金。③农机管理统计2.0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0.94万元,委托业务费0.40万元,邮电费0.2万元,维修(护)费0.36万元,培训费0.10万元。④后勤后勤服务运转费(聘用人员经费)22万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五险一金和年度考核绩效奖等支出2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5.7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63.71%,主要体现在以下两大类:
1、工资福利支出192.6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57.44万元,津贴补贴11.29万元,奖金4.79万元,绩效工资59.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5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万元,住房公积金19.9万元,医疗费0.03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2.51万元,其中办公费0.68万元,印刷费0.17万元,水费0.07万元,电费0.24万元,邮电费0.33万元,差旅费1.87万元,维修(护)费0.07万元,会议费0.33万元,公务接待费0.21万元,工会经费3.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24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6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经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40万元。其中:
1. 2023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
2. 2023年预算公务接待费2.37万元,我中心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规模及接待范围,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来我市视察、调研和检查工作,兄弟省厅市来我市学习交流等。
3. 202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费5.03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车辆年检费等;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7.4万元比去年9.63万元减少2.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7万元,与去年3.03万元相比减少21.78%,减少原因:我中心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严控接待规模及接待范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3万元,与去年6.60万元相比减少23.79%,减少原因:2022年一体化预算系统测算默认有定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一体化预算系统测算无定额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15万元,为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项目经费15万元,其中农业生产发展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差旅费1.00万元,委托业务费2.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万元。
九、政府采购预算表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预算8.345万元,属于政府集中采购预算。该笔资金主要用于委托本级集采或上级集采,办公设备、复印纸、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车辆加油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其他印刷服务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为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按政府采购品目类型分属于政府货物类和服务类采购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事业运行146.21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中心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津补贴标、奖金、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支出、按规定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于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市政府核定我中心(市农业农机服务中心)车辆编制1辆,现实际车辆1辆,车牌号为桂P06379业务(一般公务)保障运行用车。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中的耕地质量监测点建设经费15万元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事业运行: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六)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以业务有关的试验示范经费。如宣传技术资料、示范牌、秧盘、农膜、化肥、农药、种子及划拨到各县(区、市)试验经费等。
(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主要是用于在编在职人员年度考核优秀奖励金。
(八)其他交通补贴:主要用于现场会或组织外出交流学习租车费用和市内公务出行交通费。
(九)专用材料采购:主要用于采购化肥、农药等农业专用物资。
(十)委托劳务费:主要用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业务委托费用。
(十一)上年结转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有关费用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费用。
(十三)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设备采购,如电脑、打印机、空调及向第三方购买货物发生的设备支出等。
(十四)劳务费:主要用于劳务派遣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五险一金及年度绩效奖等相关支出。
(十五)其他农业支出:主要用于残疾人社会保障缴费。
附件1:绩效目标审核表.xls
附件2:
防城港市农业农机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批复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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