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渔业电台2023年部门预算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渔业电台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渔业电台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2023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防城港市渔业电台主要职能
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的无线电通信和渔情信息、后勤保障、气象报告、家音传递、抢险救灾等工作;协助渔业领域涉外事件收集、上报和处理;协助开展渔业无线电设备事中事后监管;负责渔政船200海里经济专属区巡航任务专项通信和收转发海上搜救指挥中心有关渔排、小艇、竹排遇险、漂流等事故通知及渔船船位监控工作等通讯联络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3年工作目标:维护渔业无线电频率、频普的正常使用,确保我市渔民生产安全,使我市渔业无线电通讯管理工作得到正常有序开展。
人员构成情况
防城港市渔业电台是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人员经费财政全额拨款。编制9名(领导职数2名),实有在编人数9名,其中管理岗7名(实有领导1名)、工勤岗2名。退休人员5名。
车辆情况
单位配备有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渔业电台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市渔业电台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市渔业电台总收入116.1593万元,与2022年市渔业电台总收入119.321768万元,同比减少3.162468元,下降2.65%。预算减少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减少。
2023年支出总预算116.1593万元,基本支出预106.15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39%,同比减少3.162468万元,下降2.98%;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1%,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116.1593万元,同比减少3.162468万元,同比下降2.65%。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1593万元,同比减少3.162468万元,同比下降2.65%。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同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同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_0_元,同比增加(减少) _0_元,增长(下降) _0_%。其中: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_0_元,同比增加(减少) _0_元,增长(下降) _0_%。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_0_元,同比增加(减少) _0_元,增长(下降) _0_%。其中: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_0_元,同比增加(减少) _0_元,增长(下降) _0_%。
上年结余收入_0_元,同比增加(减少) _0_元,增长(下降) _0_%。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_0_元,同比增加(减少) _0_元,增长(下降) _0_%。
收入增加原因:因工作需要,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有所增加。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116.1593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06.15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39%,同比减少3.162468万元,下降2.98%;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1%,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因人员经费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市渔业电台财政拨款总收入116.1593万元,与2022年119.321768万元,同比减少3.162468万元,下降2.65%。预算减少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减少。
2023年市渔业电台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116.1593万元,基本支出预106.15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39%,同比减少3.162468万元,下降2.98%;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61%,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4.18746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2.21%,同比增加0.619472万元,增长4.3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6.4857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8%,同比减少0.31059万元,下降4.79%。
农林水支出类科目85.84672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3.90%,同比减少3.935954元,下降4.58%。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9.6393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3%,同比增加0.464604万元,增长4.8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106.15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91.39%,同比减少3.162468万元,下降2.98%,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7.99874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2.31%,同比减少0.887902万元,减少0.91%。其中:基本工资25.6608万元,津贴补贴4.176万元,奖金2.1384万元,绩效工资36.73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8524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5370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690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2837万元;住房公积金9.639348万元;医疗费0.04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7.2005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78%,同比减少2.274566万元,下降31.59%。其中:办公费0.371万元;印刷费0.084万元;水费0.035万元;电费0.133万元;邮电费0.175万元;差旅费1.015万元;维修(护)费0.035万元;会议费0.175万元;公务接待费0.105万元;工会经费1.60655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466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9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9%。其中:退休费0.9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2.88万元;同比减少1.8万元,下降62.5%。其中:公务接待费0.305万元,同比减少0.275万元,下降90.16%,原因是按照中央规定引导各部门严格控制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结合我市机构改革涉及实际工作进行预算调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同比减少1.9万元,减少95 %,原因是按照目前实际情况安排预算,车辆燃油费价格较去年有所下降;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 0%;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市渔业电台预算无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市渔业电台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部门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已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023年政府采购总预算
2.784万元,其中:复印纸0.3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0.2万元;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1.5万元;其他印刷服务0.4;车辆加油服务0.3万元;其他印刷品0.08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辆,其中:防城港市渔业电台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单位共选取了2个项目编报绩效目标,其中:渔业无线电执法工作经费;电台天线、地线维护修理费及单边带电台、高频对讲机系统维护修理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