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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

2024-02-25 18:05     来源:防城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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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农业农村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农业农村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防城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兽医兽药、生猪屠宰、饲料、动物卫生、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植物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植物产品、农业新品种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减轻农民负担监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兽医兽药、生猪屠宰、饲料、动物卫生、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植物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植物产品、农业新品种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减轻农民负担监督领域的执法检查工作。

(三)负责组织查处重特大案件和跨区域违法案件。

(四)监督指导养殖、屠宰环节病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

(五)协助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动物疫情处置、动物卫生行政许可,以及定点屠宰许可审核、农业机械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及农业机械操作人员操作证件核发和审验等工作。

(六)承担农业农村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咨询、培训等工作

(七)指导、协调、监督县(市、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及队伍建设等工作

(八)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执法机构,为副处级单位,加挂防城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牌子。内设机构6个,分别为:

(一)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政务公开、党群、财务等工作;负责执法装备、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

(二)案件审查与信息科。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初步法制审核和上报备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陈述申辩、行政复议、听证、行政诉讼、司法衔接等工作。负责受理农业案件有关投诉、举报线索。负责执法案卷、业务文书的整理、立卷、归档和案卷评审等工作。负责执法统计、数据收集及应用、普法教育、执法宣传、业务培训等工作。协助动物卫生、农业农机有关证、照、章、标志、标识的监督管理,协助定点屠宰许可核发和年审等工作。

(三)执法一大队。负责港口区企沙镇辖区范围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饲料、动物卫生、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植物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植物产品、农业新品种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减轻农民负担监督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执法二大队。负责港口区光坡镇辖区范围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饲料、动物卫生、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植物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植物产品、农业新品种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减轻农民负担监督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执法三大队。负责港口区白沙万街道、渔洲坪街道、王府街道、沙潭江街道辖区范围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饲料、动物卫生、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植物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植物产品、农业新品种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减轻农民负担监督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边境管控执法大队(机动执法大队)。负责受理、协调、督办上级交办、督办案件。牵头组织全市兽医兽药、生猪屠宰、饲料、动物卫生、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植物检疫、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农业转基因植物产品、农业新品种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村土地承包经权和减轻农民负担监督领域的涉外涉边案件、重特大案件和跨区域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协调、监督上思县、东兴市、防城区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构成情况

防城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37设支队长1(副处长级),副支队长正科长级3目前实有在职在编人数为28人。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第二部分:防城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606.76万元,总支出606.76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及职务晋升增加人员经费。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收入606.76万元,较上年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及职务晋升增加人员经费。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总支出606.76万元,较上年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及职务晋升增加人员经费。主要包括:在职人员每年工资正常调资。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财政拨款总收入606.76万元,总支出606.76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及职务晋升增加人员经费。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及职务晋升增加人员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606.76万元,较上年增长1.2%,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及职务晋升增加人员经费,(其中:基本支出530.25万元,项目支出76.51万元),中央提前下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支出0万元。具体情况为:

基本支出:行政运行389.76万元,事业运行9.72万元,主要用于参公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2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行政单位医疗27.0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住房公积金44.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

项目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51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21万元,党建、工会、团委、妇委会等活动经费1.8万元,农业综合执法服装费2.5万元,农业执法运转办公经费14万元;病虫害控制13万元,主要用于动物检疫监管、规模场监管及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置监管理工作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9万元,主要用于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兽药质量安全和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管经费;执法监管3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执法各项工作经费;其他农业农村支出3万元,主要用平安农机建设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530.25万元,较上年增长3.7%,主要原因是人员正常晋级及职务晋升增加人员经费。具体情况为:

行政运行389.76万元,事业运行9.72万元,主要用于参公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9.2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机关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行政单位医疗27.02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规定比例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住房公积金44.46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8.37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增加0.3万元,增长3.7%,具体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1.57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6.8万元,比上年增加0.3万元,增长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6.8万元,比上年增加0.3万元,增长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执勤车年限已久,维修经费及加油费有所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指的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9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0万元。农业综合执法各项工作经费6万元(其中:3台公务用车维护费2万元,置换国产办公电脑3万元,宣传印刷费1万元),畜牧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兽药质量安全和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管经费2.5万元(置换国产办公电脑及打印机2台),动物检疫监管、规模场监管及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监管理工作经费0.5万元(宣传印刷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本支队保留的公务执法用车编制为3辆。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项目名称:动物检疫监管、规模场监管及死亡畜禽无害化处置监管理工作经费,预算资金13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重要项目,设3条数量指标:数量指标1.动物检疫防疫人员培训≥500,数量指标2.动物检疫防疫监督检查数量≥100次,数量指标3.动物检疫防疫开展宣传活动次数≥100次;设3条质量指标:质量指标1.培训合格率=100%,质量指标2.检查到位率=100%,质量指标3.宣传知识率=100%;设1条时效指标:时效指标1.动物检疫防疫完成时间2024.12.30前;设1条成本指标:成本指标1.项目资金使用率=100%;设1条经济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1.农业生产发展和市场经营情况≥85%;设1条满意度指标:满意度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度≥10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行政运行():指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和厅属参公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保障财政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如财政绩效管理相关支出、“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经费支出、财政票据印刷费支出等。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机关服务():指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的相关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预算改革业务():主要是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财政国库业务():主要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财政监察():主要用于财政监察派出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和财政监督检查方面的业务支出。

二十、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信息化建设():主要用于预算一体化等财政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二十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事业运行():主要用于非参公事业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及公益二类绩效工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财政委托业务支出():主要用于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其他财政事务支出():主要用于除上述财政事务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

二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厅属非参公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单位职业年金费用。

二十八、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机关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二十九、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主要是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三十、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主要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自治区财政厅机关和15个厅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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