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畜牧站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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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畜牧站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畜牧站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协助拟订畜牧业、草业和饲料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生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牧业、草业、饲料工业产业结构、品种结构和布局调整等工作。
(三)负责畜禽遗传资源、牧草资源和饲料资源的调查、保护工作。
(四)协助实施种畜禽、草业、饲料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五)负责畜牧业标准化技术、畜禽优良品种推广和畜禽品种改良工作。
(六)协助实施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范标准。
(七)负责畜牧业、草业、饲料工业等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
(八)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防城港市畜牧站是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目前实有在职在编人数为6人。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畜牧站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防城港市畜牧站总收入121.11万元,总支出121.11万元。总收入较上年增加5.8万元,增长5.03%。总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调整。总支出较上年增加5.8万元,增长5.03%。总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调整。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防城港市畜牧站总收入121.11万元,较上年增加5.8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调整。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1.11万元,同比2023年115.31万元,增加5.8万元,增长5.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调整。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防城港市畜牧站总支出121.11万元,较上年增加5.8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调整。主要包括: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1.11万元,同比2023年115.31万元,增加5.8万元,同比增长5.0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10.31万元,与2023年103.31万元相比,同比增加7万元,增长6.7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项目支出10.8万元,与2023年项目支出12万元相比,同比减少1.2万元,下降1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有调整。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与2023年0万元相比,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防城港市畜牧站财政拨款总收入121.11万元,总支出121.11万元。财政拨款总收入较上年增加5.8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调整。财政拨款总支出较上年增加5.8万元,增长5.0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防城港市畜牧站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121.11万元,较上年增长5.0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调整、项目有调整。具体情况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13.5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1.17%,与2023年13.1万元相比,同比增加0.43万元,增长3.2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6.0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与2023年5.92万元相比,同比增加0.14万元,增长2.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科目91.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5.61%,与2023年86.65万元相比,同比增加4.92万元,增长5.68%。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所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9.9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2%,与2023年9.63万元相比,同比增加0.32万元,增长3.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增加。
其他支出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0%。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畜牧站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共110.31万元,与2023年103.31万元相比,同比增加7万元,增长6.77%。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有调整。具体情况为: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03.8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4.17%,同比2023年96.94万元相比,增加6.94万元,增长7.16%。其中:基本工资29.23万元;津贴补贴7.13万元;奖金2.44万元;绩效工资35.4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3.2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6万元;住房公积金9.95万元;医疗费0.0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2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5.66%,同比2023年6.18万元,增加0.06万元,增长0.97%。其中:办公费0.32万元;印刷费0.07万元;水费0.03万元;电费0.11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差旅费0.87万元;维修(护)费0.03万元;会议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工会经费1.6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7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1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17%。同比2023年0.19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退休费0.1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畜牧站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09万元,同口径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安排0.09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规定严格控制支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财经纪律要求,结合我单位工作职能及工作实际进行预算调整,采取有效措施厉行节约,压缩、取消出国经费,规范公务接待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防城港市畜牧站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防城港市畜牧站部门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畜牧站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0.67万元。其中:其他印刷服务0.37万元;复印纸0.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畜牧站2024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防城港市畜牧站2024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本级项目4个,预算资金10.8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日常运转类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项目名称奶水牛品种改良专项项目,预算资金4万元,2024年度绩效目标为:(1)通过项目实施,加强牛人工授精技术员培训,做好液氮冻精的供应;(2)推进牛(奶水牛)品种改良,当年人工授精要达到8000头(其中水牛人工授精数为5000头,黄牛人工授精数为3000头);(3)大力推广水奶牛在防城港市发展壮大。设1条数量指标:牛 (奶水牛)品种改良达到区厅当年任务要求,其中人工授精需达到数量(≥8000头);设1条质量指标:改良任务完成率(≤100%);设1条时效指标:项目完成时间(2024年12月31日前);设1条成本指标:投入经费(≤4万元);设1条经济效益指标:提高牛(奶水牛)繁育效率和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养殖户收益提高;设1条社会效益指标:加快推进牛产业高质量发展,丰富人民的“菜篮子”;设1条生态效益指标:推广养牛现代生态养殖模式建设,力争规模养殖场达到生态养殖标准;设1条可持续影响指标:推动防城港市牛(奶水牛)优质特色产品规模生产,实现我市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设1条满意度指标:牛(奶水牛)养殖场(户)满意(≥90%)。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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