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今天:2024年2月22日 星期四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中国政府网 |
政务新媒体矩阵 手机版 智能机器人 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微信公众号
防城港发布
微信
支持IPv6
无障碍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的通知

2024-01-11 18:30     来源:防城港市财政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医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的通知》(桂财社〔2023156号)精神,以及市卫生健康委的资金分配方案,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  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将资金准确列入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入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17中医药事务相关科目。此次下达的转移支付指标作为正式指标,2024年度预算执行中自治区只对未下达部分或需调整部分进行发文。

二、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分配表

2.2024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绩效目标表

                        防城港市财政局

2024111


关联文件:

    翻译中

    翻译中

    小语种翻译服务免责声明

    • 1. 本网站提供多语种互译功能,旨在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能,为东盟用户提供多语言支持服务。
    • 2. 本网站翻译服务是采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的技术实现,所有翻译结果仅供辅助参考。如遇语义理解偏差、专业术语误译或内容遗漏等情况,请以本网站的中文原文为准。
    • 3. 本网站对翻译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因使用翻译服务产生的任何后果需自行承担。
    • 4.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