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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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2018年工作目标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表六: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表七: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八: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十: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十一:2018年防城港市本级部门预算指标数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和地方电力法律、法规,负责制定地方配套性政策和具体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2、组织编制全市水利和地方电力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认真安排实施。
3、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组织编制全市水中长岐供求计划和水量分配方案,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工作,对水资源实行监督管理。
4、组织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及时调查处理市水利案件和水事纠纷。
5、负责管理全市河道、水库、河口、河堤等水域及岸线,组织指导综合治理和开发利用工作。
6、主持市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全市进行防汛抗旱,对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配合建设部门搞好城市防洪排涝。
7、主持水土保持委员会日常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归口管理全市节约用水。
8、负责全市水利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的报批,并组织和参与重大工程的建设。归口管理全市水利工程、乡镇供水、农村人畜饮水、水利综合经营。
9、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水利系统的水电站与地方电网,抓好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
10、负责对水利、防汛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配合市有管部门做好水费、地方电力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调节措施的实施。并按规定监督全市水利系统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11、负责全市水利形同的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和管理水利系统队伍建设。
12、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水利工作目标和主要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用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
掀起学习十九大精神新热潮,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十九大报告为主要内容,广泛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全局广大党员干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上来,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明确方向、奋发有为,奋力开创防城港市水利现代化新局面。
(二)以人为本,着力推进民生水利建设
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全力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夺取防汛抗旱新胜利。大力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1.全年完成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3.5亿元以上;2.抓好精准扶贫工作,解决贫困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1.689万人,全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3.黄淡水库和三波水库除险加固完成中央下达的投资任务9038.48万元;4.加快推进西湾环岛堤、西湾西岸海堤、沙潭江三期工程等堤防建设,中小河流治理新建河堤及护岸17公里,计划总投资7290万元;5.加快推进我市河长制工作,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提升河湖管理水平;6.综合开发长歧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完成渠道防渗配套10公里;7.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以上,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0万亩;8.完成农村水电发电量1.4亿度,抓好农村水电发展“十三五”前期工作;9.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2平方公里;10.完成水利规费征收400万元,江河湖泊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
(三)精准发力,扎实做好水利扶贫工作
2018年加快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有针对性地谋划储备水利扶贫规划项目,重点突出中型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实施农田灌溉工程,扩大贫困地区有效灌溉面积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在已建、新建、改扩建高效节水灌溉及灌区工程同步推进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抓好中央财政小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加大现代农业特色示范区建设配套力度。
(四)践行和谐共生理念,着力强化水生态文明建设
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及生态治理工作,按照“一河一策”生态布局,建设防城、上思等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发展绿色生态能源水电站。
一是紧密围绕水资源管理工作。以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为主线,确保创新争优,落实“三条红线”管控措施。争取编制完成《防城港市水资源综合规划》。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强水功能区和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指标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谋划《防城港市水资源综合规划》项目前期工作。
二是明晰权责形成工作合力。理顺现有涉水部门“政出多门”的行政管理关系,建立权责清晰的管理任务清单,减少扯皮推诿现象,使各级各部门在各司其职的基础上,形成纵向联动、横向协同、执行高效的工作合力。
三是谋划河湖治理样板工程。督促各县区尽快弯完成“一河一策”方案编制工作,并选取部分河段,按照“一河一策”治理目标要求进行综合治理,打造示范工程,形成可复制模式。(河长办)。
(五)以河长制工作为重点,全面推进水利体制改革
一是坚持不懈深化水利改革,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落实,按照河长制六大任务的要求,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从根本上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河流的保护和治理,努力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目标。
二是持续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转变水行政管理职能。完成上思县、港口区和东兴市其他小型水利工程改革工作,并通过水利厅、财政厅考评验收。
三是认真总结2017年我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深入分析,查缺补漏,形成经验,在试点改革的基础上,面向全市所有已建的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内全面推广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争取明年完成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任务。
(六)继续注重人才培养,为水利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注重老中青配合,注重拟提拔干部的实绩和潜质。推行人才使用分配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帮助基层解决人才紧缺问题,做到事业留人、感情留人。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类及其他必需类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多渠道、多途径地培养开发水利管理人才,积极引进一批有实践经验的“能人”,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能力。
(七)坚决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要求,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好选人用人关口,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水利干部队伍,增强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和本领。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始终保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机关内设3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计财科、水政科。下属11个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包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利工程技术管理站、市水土保持站(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包括:市水利电力技术站、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海河堤管理站、市小峰水库管理处、长岐水利管理所、三波水库管理所、官山辽水库管理所,。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我局行政、事业编制人数63人,在职人员62人。其中:
1、行政单位人员编制8人,实有在职人员7人(正处级1人、副处级3人、正科级3人),退休5人。正常经费在行政运行预算科目列支。
2、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人员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正科级4人、副科级1人)。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全额事业单位,正常经费在事业运行预算科目中的水质监测预算科目列支。
3、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员3人(正科级1人、科级以下2人)。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全额事业单位,正常经费在事业运行预算科目中的防汛预算科目列支。
4、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管理站人员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科级以下3人)。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全额事业单位,正常经费在事业运行预算科目中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预算科目列支。
5、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人员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员3人(正科级2人、副科级1人)。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全额事业单位,正常经费在事业运行预算科目中的水土保持预算科目列支。
6、防城港市水利电力技术站人员编制2人,实有在职人员2人(正科级1人、科级以下1人)。属全额事业单位,正常经费在事业运行预算科目中的水利技术推广预算科目列支。
7、防城港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编制人员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员3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科级以下1人)。属全额事业单位,正常经费在事业运行预算科目中的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预算科目列支。
8、防城港市海河堤管理站人员编制4人,实有在职人员4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1人、科级以下2人)。属全额事业单位,正常经费在事业运行预算科目中的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预算科目列支。
9、防城港市小峰水库管理处人员编制15人,实有在职人员15人(正科级1人、副科级2人、科级以下12人),退休14人。属全额事业单位,正常经费在事业运行预算科目中的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预算科目列支。
10、防城港市长岐水利管理处人员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4人(正科级1人、科级以下3人),退休7人。属全额事业单位,正常经费在事业运行预算科目中的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预算科目列支。
11、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处人员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4人(正科级1人、科级以下3人),退休1人。属全额事业单位,正常经费在事业运行预算科目中的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预算科目列支。
12、防城港市官山辽水库管理处人员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副正科级1人、科级以下4人),退休1人。属全额事业单位,正常经费在事业运行预算科目中的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预算科目列支。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表六: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表七: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八: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
表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十: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十一:2018年防城港市本级部门预算指标数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总预算3445.00万元,同比增加575.17万元,同比增长20%。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3445.00万元,同比增加575.17万元,同比增长20%。
2018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度建设,增加预算330万元;二是实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增加预算25万元;2017-2018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增加预算155万元。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总预算344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659.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14%,同比增加41.67万元,增长6.74%;项目支出预算278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86%,同比增加533.5万元,增长23.69%。一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度建设,增加预算330万元;二是实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增加预算25万元;2017-2018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增加预算15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213农林水支出3264.8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94.77%,同比增加568万元,增长21.06%;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7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37%,同比增加8万元,增长10.85%;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1.5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5%,同比减少3.51万元,减少6.37%;
(4)221住房保障支出46.9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36%,同比增加2.68万元,增长6.06%。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659.5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9.14%,同比增加41.67万元,增长6.74%。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596.0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0.38%,同比增加74.24万元,增长14.23%。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2.0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9.41%,同比增加10.29万元,增长19.8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36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4.07%,同比减少42.86万元,下降96.92%。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2785.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0.86%,同比增加533.5万元,增长23.6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78.2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81%,同比增加63.2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828.3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9.74%,同比增加757.3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其他资本性支出预算1879.0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67.46%,同比增加1816万元。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44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59.5万元,项目支出2785.5万元。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行政运行73.3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水利局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水利)34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水利局本级为完成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任务及完成防城港市干流“一河一策“编制、河长制公示牌设立等经费的支出。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04.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6万元,主要为保证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管理站及防城港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相关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等;项目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管理站专项检查工作经费5万元,防城港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程质量监督抽样检测费30万元及专项检查工作等方面的经费支出。
水利工程建设(水利)2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海河堤管理站海河堤建设项目维护费支出。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58.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18万元,主要用于防城港市海河堤管理站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防城港市长岐水利管理所对长岐干渠维护管理等经费的支出。
水利执法监督331.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的最严格水资源制度考核、专项业务支出和水政执法、监督检查方面的业务支出。
水质监测46.98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防汛支出120.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2万元,主要用于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97万元,主要是防城港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防城港市小峰水库管理处、防城港市长岐水利管理所、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所及防城港市官山辽水库管理所等单位用于汛期购买抢险物资、防汛物资设备、维护网络信息、维护通信系统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抗旱支出50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防城港市抗旱专项业务支出。
农田水利支出1767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防城港市2017-2018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支出、防城港市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支出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专项支付。
水土保持(水利)62.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1万元,主要用于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35万元,主要用于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购置信息化专用设备及水土保持执法、监督检查方面的业务支出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217.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66万元,主要用于防城港市小峰水库管理处、防城港市长岐水利管理所、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所、防城港市官山辽水库管理所等四个水管单位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防城港市官山辽水库管理所维护、管理水库的专项经费的支出。
水利技术推广支出3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4万元,主要用于防城港市水利电力技术站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防城港市水利电力技术站对全市水库、市闸、发电站等专项监督检查的业务支出
其他水利支出25万元,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防城港市三波水库管理所维护管理专项工作方面的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1.7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支付行政及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单位养老保险费用。
行政单位医疗4.63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行政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事业单位医疗27.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根据自治区统一规定,按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公务员医疗补助19.5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根据有关规定,按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住房公积金46.90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是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为局机关及11个下属事业单位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28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6.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6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0.28万元,比2017年预算28.87万元减少8.59万元,同比下降29.76%。其中:
1.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16.68万元,同比减少0.19万元,下降1.13%,主要用于: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2.公务用车费2018年预算3.6万元,同比减少8.4万元,下降70%,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8年预算3.6万元,同比减少8.4万元,下降70%,主要用于市内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财政检查、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预算0万元,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
第四部分:2018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防城港市水利局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2018年的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及局属11个事业单位构成。其中:
纳入局本级部门预算的3个部门包括:办公室、计财科、水政科。
纳入防城港市水利局部门预算的11个事业单位包括:其中财政全额拨款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4个包括: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水政监察支队、市水利工程技术管理站、市水土保持站(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7个包括:市水利电力技术站、市水利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海河堤管理站、市小峰水库管理处、长岐水利管理所、三波水库管理所、官山辽水库管理所。
二、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73.31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市水利局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2500.2万元,同比增加248.20万元,增长11.02%,其中:集中采购2390.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5.61%,同比增加279.50万元,增长13.24%;分散采购预算109.7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4.39%,同比减少31.30万元,下降22.20%。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00.2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三种类型。货物类采购预算109.7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531.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1859万元。
四、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由于目前下属11个二级预算单位中有3个事业单位及4个下属水管单位未执行公车改革制度,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0 辆、一般公务用车 3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0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主要用于下属3个事业单位及4个下属水管单位执行公务以及开展各项水利检查工作;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
五、50万元以上项目预算绩效说明
市水利局2018年部门预算有5个5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自治区绩效办文件的要求全部列入绩效考核范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15万元,其中:市水利局本级有2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防城港市干流“一河一策“编制专项,项目经费预算231万元;河长制公示牌设立专项项目经费预算79万元。
市水利局属事业单位有3个绩效考核项目,分别是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的最严格水资源制度考核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135万元;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实施的防城港市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经费,项目经费预算65万元;防城港市水利工程技术管理站实施的防城港市2017-2018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专项经费,项目经费预算1705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四)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 扶贫支出等方面。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防城港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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