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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二层机构2023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编制说明 ​

2023-04-20 17:10     来源: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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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二层机构2023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编制说明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名词解释

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及二层机构2023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和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办理市本级企业登记注册。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5)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实施全市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建立健全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承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和食盐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参与制定并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规范标准化活动。

(13)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划指导全市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  

(15)组织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监督管理。扶持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6)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17)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负责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统筹协调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实施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措施。

(18)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监管。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指导县(市、区)药品质量监管工作。推动落实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19)负责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

(20)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21)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宣传、对外交流和合作。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22)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3)职能转变。

一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建设。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大力推广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减少与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是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加快整合建设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领域政务服务窗口,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提升对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服务水平。加强投诉举报平台建设,优化发挥平台功能作用。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管理,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强化依据标准进行监管和风险管理,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和 “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四是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五是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和化妆品安全等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24)有关职责分工。

一是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具体负责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食盐行政执法工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主管盐业工作,制定盐业产业政策,负责工业盐管理,组织落实国家储备盐制度和食盐供应应急管理。

二是与市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公安局负责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和化妆品安全的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三是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四是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

五是与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会同海关建立进出口产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六是与市林业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林业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性陆生野生动物资源案件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森林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七是与市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商务局负责拟订全市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商务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互相支持、配合,建立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做好药品流通行业管理工作。

 八是与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负责广告发布登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广告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建立工作机制,共同加强营商环境建设。

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报表说明

一、部门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3242.11万元,较2022年收入总预算3536.76万元,同比减少294.65万元,下降8.33%。

收入增减原因是

1、在职在编人员人员调入,在职人员转退休

2、项目经费压减。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其中: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2023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罚没收入)1000万元,与去年持平。

(1)2023年支出总预算3242.11万元,较2022年支出总预算3536.76万元,同比减少294.65万元,下降8.33%。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2.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93%,同比减少739.99万元,下降24.09%。

科学技术支出4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19%,同比增长100%。

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203.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6%,同比减少12.23元,下降5.68%。

卫生健康支出101.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2%,同比增加4.78万元,增长4.96%。

住房保障支出145.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0%,同比减少10.71万元,下降6.99%。

支出增减原因是

1、在职在编人员人员调入,在职人员转退休

    2、项目经费压减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3242.11万元,较2022年收入总预算

3536.76万元,同比减少294.65万元,下降8.33%。其中: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96.39万元,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67.65万元,同比减少71.26万元,下降2.25%。

收入增减原因是

1、在职在编人员人员调入,在职人员转退休

2、项目经费压减。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其中: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2023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罚没收入)1000万元,与去年持平。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支出总预算3242.11万元,较2022年支出总预算3536.76万元,同比减少294.65万元,下降8.33%。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77.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4.84%,同比增加43.06万元,增长2.48%;项目支出预算1464.2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16%,同比减少338.22万元,下降18.76%。

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为十九类。

(一)2013801 “行政运行” 科目1327.82万元。

(二)2013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374万元。

(三)2013803 “机关服务” 科目16万元。

(四)2013804 “市场主体管理”科目62万元。

(五)2013805 “市场监管执法”科目114万元。

(六)2013806 “信息化建设”科目38万元。

(七)2013810 “质量基础”科目46万元。

(八)2013812 “药品事务”科目24万元。

(九)2013813 “医疗器械事务”科目12.6万元。

(十)2013814化妆品事务24.18万元。

(十一)2013815 “质量安全监管”38万元。

(十)2013816 “食品安全监管”238.42万元。

(十三)2013899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7万元。

(十四)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460万元。

(十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3.17万元。

(十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89.90万元。

(十)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46.37万元。

(十)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4.72万元。

(十)2210201 “住房公积金”145.93万元。

支出增减原因是

1、在职在编人员人员调入,在职人员转退休

2、项目经费压减。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收入总预算3242.11万元,较2022年收入总预算3536.76万元,同比减少294.65万元,下降8.33%。

收入增减原因是

1、在职在编人员人员调入,在职人员转退休

2、项目经费压减。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 0%。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 0%。其中: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2023年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罚没收入)1000万元,与去年持平。

(1)2023年支出总预算3242.11万元,较2022年支出总预算3536.76万元,同比减少294.65万元,下降8.33%。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2.0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71.93%,同比减少739.99万元,下降24.09%。

科学技术支出46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4.19%,同比增长100%。

社保保障和就业支出203.0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26%,同比减少12.23元,下降5.68%。

卫生健康支出101.0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12%,同比增加4.78万元,增长4.96%。

住房保障支出145.9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50%,同比减少10.71万元,下降6.99%。

支出增减原因是

1、在职在编人员人员调入,在职人员转退休

2、项目经费压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096.39万元,同比减少71.26万元,下降2.25%。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774.3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7.31%,项目支出预算132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2.69%。

其中: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为十八类。

(一)2013801 “行政运行” 科目1327.82万元。

(二)2013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374万元。

(三)2013803 “机关服务” 科目16万元。

(四)2013804 “市场主体管理”科目62万元。

(五)2013805 “市场监管执法”科目114万元。

(六)2013806 “信息化建设”科目38万元。

(七)2013810 “质量基础”科目46万元。

(八)2013812 “药品事务”科目11万元。

(九)2013813 “医疗器械事务”科目11万元。

(十)2013815 “质量安全监管”38万元。

(十)2013816 “食品安全监管”134.99万元。

(十)2013899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7万元。

(十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460万元。

(十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13.17万元。

(十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89.90万元。

(十)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46.37万元。

(十)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4.72万元。

(十)2210201 “住房公积金”142.42万元。

支出增减原因是

1、在职在编人员人员调入,在职人员转退休

2、项目经费压减。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774.39万元,同比增加40.06万元,下降2.30%。其中:人员经费1541.39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86.87%,公用经费233万元,占基本支出总预算13.13%。

其中:按支出经济科目划分,共为二十二类。

(一)30101基本工资” 科目438.33万元。

(二)30102津贴补贴”科目322.19万元。

(三)30103奖金” 科目312.53万元。

(四)30107绩效工资”科目21.72万元。

(五)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科目189.90

万元。

(六)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科目45.06万元。

(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科目54.72万元。

(八)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科目2.71万元。

(九)30113住房公积金”科目142.42万元。

(十)30114医疗费0.44万元。

(十30201办公费28.63万元。

(十30202印刷费1.79万元。

(十30205水费0.95万元。

(十30206电费3.82万元。

(十30207邮电费17.34万元。

(十30213维修(护)费0.75万元。

(十30215会议费3.65万元。

(十30217公务接待费2.4万元。

(十30228工会经费23.74万元。

二十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80万元。

二十一30239其他交通费用88.26万元。

二十二30299其他商品和服支出48.87万元。

二十三30302退休费9.94万元。

二十四30305生活补助1.44万元。

支出增减原因是

1、在职在编人员人员调入,在职人员转退休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

我局2023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2.78万元,同口2022年减少0.4万元,下降1.73%主要原因是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开支。具体如下:

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安排9.98万元,同比2022年预算批复减少0.4万元,同比减少3.85%,主要原因是继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减开支。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12.80万元,2022年预算批复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预算安排12.80万元,2022年预算批复持平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开展业务及疫情防控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安排0.0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此项预算。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无此项预算。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行政运行233万元,2022年减少1.17万元,下降0.50%。减少原因是在职在编人员人员调入,在职人员转退休主要用于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5.02万元,占预算总额的6.32%。根据《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防城港市直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计划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防财采〔2018〕2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落实放管服政策精神,提升行政工作效率,市直预算单位实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凡是在协议供货品目录内的都需通过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管理。

其中:

货物类采额为33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16.1%;工程类采购额为0万元;服务类采购额为172.02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83.90%。

(三)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2023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共防城区委办公室 防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防城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留执法执勤检验检定用车车辆8辆。其中市本级保留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用车(食品抽检)1辆。没有编制外财政供养用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共计60项详见附件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64.21万元。其中:6个50万元以上的项目,该项目为:“知识产权项目补助及评审经费”、“临时人员经费”、“专利资助和奖励及评审经费”、“执法办案经费”、“物业管理经费”、“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经费我局已按要求列入绩效考核范围

例如:2023年年部门预算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知识产权项目补助及评审经费

预算支出300万元,本项目资金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立项依据:根据《防城港市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办法(修订)》(防市监联发〔2021〕16号)和《防城港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方案》(防办发〔2020〕24号)的文件精神,推动企业围绕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等方面优化专利布局,形成具有数量规模、质量优势的知识产权资源储备。培育一批高价值专利,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知识产权创新高质量发展。

经费支出主要有:1.防城港市企业知识产权维权能力提升试点1个20万;2.面向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的知识产权区域新增长点规划研究项目1个20万;3.防城港市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对策研究项目1个20万;4.专特新企业培育项目1个20万:5.防城港市特色知识产权文化建设项目1个20万。6.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项目1个20万;7.中小微企业专利信息推送项目1个20万;8.知识产权成果转移转化应用试点示范项目1个20万;9.防城港市知识产权纠纷发生与应对现状研究项目1个20万;10.防城港市区域布局专利导航分析项目1个20万,11.产业建设与发展类专利导航项目项目1个20万;12.防城港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规划及建设项目1个20万;13.防城港市企业科创板上市知识产权规划项目1个20万;14.防城港市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项目1个20万;15.项目评审费:20万元。

    年度绩效目标推动企业围绕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等方面优化专利布局,形成具有数量规模、质量优势的知识产权资源储备。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数量指标:项目立项数≥1件

质量指标: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1家

时效指标:11月底完成项目立项评审

成本指标:项目支出控制在批复预算内的项目比例

社会效益指标: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

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8%


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分: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表,共9张表格)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xls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xls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xls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xls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9、国有资产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xls

10、年度项目支出(部门预算) 绩效目标表填报审核分析表.xls

11、年度项目支出(补助市县) 绩效目标表填报审核分析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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