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今天:2024年2月22日 星期四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中国政府网 |
政务新媒体矩阵 手机版 智能机器人 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微信公众号
防城港发布
微信
支持IPv6
无障碍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非公开协议转让广西物产冷链物流有限公司30%股份的批复

2020-11-11 09:15     来源:市国资委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防城港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

来文《防城港市文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请求批准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广西物产冷链物流有限公司30%股份的请示》(文旅报〔2020〕228号)收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持有的广西物产冷链物流有限公司30%股权以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至广西物产投资发展集团。

二、同意上述股权以2020年3月31日为基准日、经我委作出《关于对广西物产冷链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资产评估项目核准的批复》(防国资发〔2020〕51号)核准的评估项目评估值为依据转让,其转让价格为900.12万元。

三、双方应当切实履行所签订的转让协议,正确行使股东权利,并及时办理工商及国有产权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10月30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翻译中

    翻译中

    小语种翻译服务免责声明

    • 1. 本网站提供多语种互译功能,旨在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能,为东盟用户提供多语言支持服务。
    • 2. 本网站翻译服务是采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的技术实现,所有翻译结果仅供辅助参考。如遇语义理解偏差、专业术语误译或内容遗漏等情况,请以本网站的中文原文为准。
    • 3. 本网站对翻译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因使用翻译服务产生的任何后果需自行承担。
    • 4.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