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价函〔2018〕113号——防城港市物价局关于全面开展降低港口、高速公路、天然气输配等收费、推进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降低物流成本情况自查自纠工作的函
2018-07-31 10:36
来源:防城港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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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环境保护局、公安局、防城港务集团有限公司、防城港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防城港市武钢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国务院大督查自查迎检工作的通知》(防政办发〔2018〕50号)精神,为确保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降低港口、高速公路、天然气输配等收费,推进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降低物流成本的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降低港口、高速公路、天然气输配等收费,推进货车年审、年检和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等降低物流成本情况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自纠内容
(一)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部署的降低物流成本政策情况。检查是否存在继续收取国家和自治区已经明令取消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及中介服务性收费,以及未按规定降低收费标准,收取行政政事业性收费、经营及中介服务性收费的情况。
(二)检查收费目录清单公示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是否已实行目录清单公示制度,并实时更新维护,主动接受企业和社会的监督。
(三)推进货车年审、年检、尾气排放检验“三检合一”实行情况。
二、自查自纠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站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高度,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工作,对发现的问题一定要及时整改。
(二)请各部门认真如实撰写自查自纠报告,于8月6日前将自查自纠报告发送到邮箱:fcgwj2007@163.com。
三、其他
我局于2018年8月6日至8月17日分别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防城港市物价局
2018年7月31日
(联系人:何文达 联系电话:282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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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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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物价局价格综合科 2018年7月31日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