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市场 温暖同行”——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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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春佳节到,市场监管忙。根据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工作部署,防城港市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1月29日至2月2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韦锷带队深入到各县(市、区)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督导检查。督查组分别对各县(市、区)部分农贸市场、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店、餐饮服务单位、燃气具经营店和烟花爆竹经营店进行督导检查。
在检查农贸市场时,督查组督促市场开办方和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好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销售过期变质、来源不明的食品,确保食品安全;严禁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秩序,确保价格合理;杜绝缺斤短两,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督查组在农贸市场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在检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经营店、餐饮服务单位时,督查组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及时排查处理安全隐患,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生产场所卫生、出厂检验和食品安全自查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食品经营店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特别是要索取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明材料,做好采购溯源工作,做到“来可追,去可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规范食品安全加工及经营行为,特别是承接“婚宴”“年会”“年夜饭”的餐饮服务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做好食品留样,确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督查组在食品生产企业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督查组在食品经营户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督查组在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检查
在检查燃气具经营店和烟花爆竹经营店时,督查组督促经营户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及进货查验等制度,加强风险排查,将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督促燃气具经营店要建立进销货台账,把好产品质量关,严禁销售无“3C”认证标志、无熄火保护装置等不符合标准的燃气具及其相关产品;烟花爆竹经营店严禁购进和销售药量、尺寸、重量明显超标和燃放无固定轨迹等危险性大的产品,礼花弹、摔炮、鱼雷等违禁产品,手持式或药量超标的加特林,加装隔板垫板的“假大空”组合烟花等超标产品。督导检查中,督查组发现1套不符合标准的燃气具,已交由属地市场监管局查封扣押处置。

督查组在燃气具经营店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督查组在烟花爆竹经营店开展产品质量安全检查
实地督导检查结束后,督查组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辖区内各市场经营主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落实好主体责任,认真排除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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