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总工会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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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防城港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门户网站”中“信息公开”版块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我会近年来一直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由于按照自治区政府统一部署,2018年7月31日,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防城港市政府子网站(含我会子网站)已经统一下线;且由于我会无本单位网站,从而造成无官方网站公开本单位相关政府信息。经对接,市政府信息中心近期不予受理开通本单位子网站的申请,目前正在协调通过书面申请在“防城港市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公开政府信息。
二、文件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文属性源头确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函〔2018〕2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防政办发〔2017〕81号)精神,要建立健全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
我会按照文件要求尽可能扩大纳入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的公文范围,准确掌握公文公开属性的标注原则,严格把握不公开、依申请公开的理由。严格按照“将公开属性标注融入公文报批程序”的要求,规范我会发文登记本、发文笺以及发文稿,从源头上正确把握公开属性。被认定为主动公开的文件,在公文印发后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2018年,我会共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文件26份。
三、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136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防政发〔2017〕81号)精神,要增进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决策的理解认同。2018年,我会共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策解读文件8份。
四、重大决策预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的通知》(防政办发〔2017〕81号)精神,要扩大公众参与,畅通决策参与渠道。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社会管理事务、政府规章和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市场监管、惠民政策措施的执行落地等方面,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列席会议、媒体吹风等方式,扩大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除应当保密外,在审定印发前在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稿。2018年,我会无重大决策工作。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函〔2018〕2号),要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做好对申请人身份的审查,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分类妥善处理,严格把握答复期限、信息答复书格式和答复要素。2018年,我会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六、“五公开”要求落实工作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落实到办文办会环节,不断完善主动公开目录,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2018年,我会推进会议开放,邀请利益相关方参加会议2次。
七、审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6〕39号),要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按照自治区和市本级审计机关的要求,如有涉及我会的整改落实情况,书面告知审计机关的同时,要在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2018年,我会无涉及整改落实工作。
八、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92号)、《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结合我会职能,要做好脱贫攻坚领域、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公开工作。2018年,我会无涉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工作。
九、为民办实事项目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网上公开的通知》,要做好公开本级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的总体情况,公开的内容应当包含有项目名称、分布、计划任务、完成时限、执行进度、存在问题等相关情况。2018年,我会无涉及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
十、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要做好对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公开工作。2018年,我会无涉及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工作。
十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开工作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66 号),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要确定主动公开,并且要重点公开。2018年,我会无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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