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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群众举报问题办结情况(第二批)的公示

2020-12-28 19:08     来源: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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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群众举报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桂环督办函〔2019〕64 号)要求,针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的群众举报问题,我市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单位,强力推进。截至目前,2016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共交办我市群众举报件43件,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2件未进行公示;2018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期间,共交办我市群众举报件108件,已完成整改公示101件,完成整改未公示3件。经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防城港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梳理各主办单位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期间已办结群众举报问题整改办理情况后,现将需公示的5件(2016年2件、2018年3件)群众举报问题办结情况作为第二批进行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4日)。
监督电话:0770-2835305

  附件:防城港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及“回头看”督察信访举报问题办结情况表(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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