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烟花传新风 文明过节润港城——致全体市民游客的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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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市民及游客朋友们:
元宵佳节将至,为营造平安、文明、祥和、清新的节日氛围,共同守护我们美丽的家园,我们向全体市民及广大游客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规定,共建文明家园。
广大市民朋友请自觉遵守烟花爆竹禁燃限放相关规定,在禁放区域内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不通过各类网络平台和社交渠道违规购买、转运烟花爆竹。倡议大家主动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参与民俗活动等更加安全、绿色环保的庆祝方式代替传统燃放习惯,以文明新风尚共庆元宵佳节,共同守护城市的安全与美好环境。
二、积极宣传引导,凝聚文明共识。
主动了解并宣传禁燃限放政策,向家人、亲友、邻里说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禁放的必要性及相关法律责任。欢迎大家通过现身说法、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多种方式,向家人、朋友普及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和禁燃限放政策,主动分享文明过节的好经验、好做法,带动身边更多人理解、支持、遵守规定,共同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热情欢迎游客,共创和谐佳节。
我们也诚挚倡议广大市民热情友好地接待来自四面八方的游客朋友,展示防城港的文明风采。同时,欢迎各位游客朋友了解并遵守我市的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与我们一起践行绿色、低碳、文明的过节方式,共同体验和守护这座滨海城市的美丽与安宁。
四、共同维护安全,守护节日平安。
增强安全意识,履行公民责任。如发现身边有违规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请主动劝导或及时拨打110举报。让我们共同监督,携手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保障节日平安祥和。
文明在于心,行动践于行。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从现在做起,以文明之举守护蓝天绿水,共同度过一个清新、安全、温馨的元宵佳节,为美丽防城港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2月28日
禁止燃放区域:
(一)市城区禁止燃放区域
港务集团码头南端——东湾海域沿线以西范围——新围路——企沙大道——北部湾大道——文昌大道——南防铁路沿线以西范围内——冲仑大道——扫把坜——防城华侨建材厂——洗珠河——防东路一巷——警民路——养顾路——白龙路——防城江沿线以东范围内——西湾海域沿线以东范围内之间的区域。
(二)禁止燃放场所和单位
1.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办公区,产业园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儿童)福利机构等;
2.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场所;
3.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轨道交通设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4.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和经营场所,石油、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区内;
5.粮食储备仓库、物流仓储等单位;
6.输变电设施以及环境监测设施安全管控范围内;
7.山林、草场等重点防火区;
8.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红树林自然保护区、红树林保护小区、红树林地;
9.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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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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