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河长制办公室: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根据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防城港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发〔2017〕30号)和《防城港市河长名单公告制度》要求,决定调整江平江河长。罗真同志不再担任我市江平江河长,现由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佟义东同志担任江平江河长。
特此通知
防城港市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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