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2024年防城港市辖区城镇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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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驻港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管理,建立健全公示地价体系,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示地价体系建设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7〕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39号)及《标定地价规程》(TD/T1052-2017)等要求,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2024年防城港市辖区标定地价成果,该成果已通过市七届人民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审议。
本次标定地价成果,可作为土地交易、地价评估、税费核算、资产处置的参考依据,为政府调控土地市场、防范风险、规范管理提供支撑,保障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现予以公布实施,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2024年防城港市辖区城镇标定地价基本成果
2.2024年防城港市辖区城镇标定地价成果图件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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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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