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及职责
2024-01-18 17:32
来源:防城港市中医医院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的指示和决定,负责布置、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并催办落实。
(二)做好“三服务”(院领导、科室、全院职工);根据院领导指示,代表医院协调对外各种关系,协调医院各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
(三)根据医院领导的指示,做好医院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全院性各种行政会议的组织安排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院性会议,为会议准备文件、资料,做好会议记录或录音等会务工作,并起草有关会议纪要和决议。负责全院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四)负责安排院领导重要活动,办理院领导日常办公事务,做好各项服务工作;负责全程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完成党政工作要点的行政工作;安排院总值班。
(五)起草、审核医院文件。包括起草医院规划、工作计划(要点)、总结、请示、报告、决议,起草并颁布各种布告、通知;负责接收上级公文并呈送有关领导批示和转发有关部门办理;做好医院日常公文的登记、分送、催办、归档工作以及书面报告的呈送、传递;审核医院各部门以医院名义发出的文件,负责做好办文工作。
(六)调查研究工作。围绕医院不同阶段的中心工作,深入科室开展调查研究,为院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材料,提出解决的建议、对策或措施。
(七)档案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负责医院重要行政文件、函件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保密工作;定期做好医院重要文件、信函、材料的分类、清理、销毁工作。
(八)印章管理工作。负责医院印章和院长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医院各有关科室的公章制作和缴销、重制工作。
(九)收发、征订工作。负责全院信函、电报、汇单等的收发及报刊、杂志的征订、传递工作;负责信箱的管理工作。
(十)外事和接待工作。负责医院各部门、科室邀请的外国专家、学者、政府官员来院讲学、访问、科研、参观、学习等接待组织工作(有关部门协助);负责上级领导机关及兄弟单位有关人员来院检查、参观、交流的接待组织工作;负责上级领导机关及兄弟单位有关人员来院检查、参观、交流的接待工作。
(十一)负责医院学术厅、会议室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主 任:彭 涛
副主任:唐利娟
工作人员:刘远双 曾庆青
联系电话:0770-325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