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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防财社〔2022〕34号)

2022-03-31 11:23     来源:防城港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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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委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计生监督所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桂财社〔2021192号)精神及市卫健委的分配方案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二、请将资金准确列入收支分类科目。收入列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科目。  

  三、此次下达的中央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部分列入直达资金管理,该项直达资金标识为“01 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在下达该项转移支付时,应单独下达预算指标文件,且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请及时在指标管理系统中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  

 

    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2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防城港市财政局

2022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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