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财政局 防城港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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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学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桂财教〔2023〕136号)精神和《关于申请下达2024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分配的函》(防财函〔2024〕4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提前下达你们校2024年城乡义务教育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 万元(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直达资金标识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财政部门对直达资金实行监控。资金下达后,各学校要加快预算执行,年度资金使用进度不得低于财政部门规定的序时进度。
二、进一步健全预算管理机制,各学校要随同预算资金同步填报绩效目标,教育部门要加强审核,并配合财政部门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等相关工作,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严格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27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关于下达2024年市直义务教育学校中央和自治区补助经费预算分配表
2.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区域绩效目标表
3.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分解表
防城港市财政局 防城港市教育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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