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根据《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防城港市财政局关于审定防城港市2025年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防农报〔2025〕99号)文件及市领导的批示精神,现下达2025年第二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20万元给你们,其中:上思县1214万元、东兴市520万、港口区398万元、防城区1088万。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资金收入请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相关科目。
二、请各县(市、区)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35号)以及《防城港市财政局 防城港市乡村振兴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广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防财发〔2021〕18号)等文件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库,强化项目论证选择和组织实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强化跟踪督促,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各县(市、区)要严格落实直达专户管理要求。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专户管理,相关用款需求请通过直达资金专户列支。
附件:2025年第二批市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
防城港市财政局
2025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

当前位置:
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