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单位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单位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表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表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能
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是防城港市水利局管理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实施全市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
(三)负责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
(四)指导和监督县(市、区)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和管理,指导国家、自治区和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五)完成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无内设机构,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人员编制5人,实有在职人员5人(正科级1人、主任科员4人),退休人员4人,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财政全额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正常经费在事业运行预算科目中的水土保持预算科目列支。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32.54万元,同比增长69.42万元,同比增长109.98%。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32.54万元,同比增长69.42万元,同比增长109.98%。
2025年支出总预算132.54万元,同比增长69.42万元,同比增长109.98%。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213农林水支出102.7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77.49%,同比增加49.99万元,增长94.84%;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11.68%,同比增加10.72万元,增长225.21%;
3.210卫生健康支出6.3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80%,同比增加4.10万元,增长180.62%;
4.221住房保障支出8.0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03%,同比增加4.62万元,增长136.69%。
2025年单位预算收支总体增减的主要原因:增加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一是根据《防城港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局二层单位“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于2024年7月份起撤销,其人员划拨至市水保站,相应人员经费预算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二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增加;三是由于人员工资标准的调增以及人员人数增加,相应增加了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
二、单位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总预算132.54万元,同比增长69.42万元,同比增长109.98%。其中:
1.本年收入总预算132.54万元,同比增长69.42万元,同比增长109.98%。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132.54万元,同比增长69.42万元,同比增长109.98%;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2.上年结转结余0.00万元,同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2025年收入预算总体增减的主要原因:增加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一是根据《防城港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局二层单位“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于2024年7月份起撤销,其人员划拨至市水保站,相应人员经费预算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二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增加;三是由于人员工资标准的调增以及人员人数增加,相应增加了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
三、单位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总预算132.54万元,同比增长69.42万元,同比增长109.9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09.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56%,同比增加69.90元,增长176.87%;项目支出预算23.1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17.44%,同比减少0.48万元,下降2.03%。
(一)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09.4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2.56%,同比增加69.90元,增长176.87%。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为: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97.65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9.24%,同比增加62.70万元,增长179.40%。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10.97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0.03%,同比增加6.59万元,增长150.46%。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8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73%,同比增加0.61,增长321.05%。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3.12元,占支出总预算17.44%,同比减少0.48万元,下降2.03%。
2025年支出预算总体增减的主要原因:增加原因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一是根据《防城港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局二层单位“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于2024年7月份起撤销,其人员划拨至市水保站,相应人员经费预算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二是人员工资标准调整增加;三是由于人员工资标准的调增以及人员人数增加,相应增加了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单位预算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单位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27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增加0.06万元,增长28.57%,具体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同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5年安排预算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00%。
(三)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0.27万元,同比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28.57%,主要用于:接待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会议、重大活动和调研考察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防城港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局二层单位“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于2024年7月份起撤销,其人员划拨至市水保站,相应增加人员定额公用经费预算,因此在预算范围内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相应增加。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97万元,较上年增加6.59万元,增长150.5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防城港市机构改革方案》,我局二层单位“防城港市水政监察支队”于2024年7月份起撤销,其人员划拨至市水保站,相应人员经费预算及公用经费预算增加,其中:
办公费0.31万元,比较上年增加0.19万元,增长158.33%;
印刷费0.08万元,比较上年增加0.05万元,增长166.67%;
水电费0.14万元,较上年增加0.08万元,增长133.33%;
邮电费0.93万元,较上年增加0.56万元,增长151.35%;
差旅费0.85万元,较上年增加0.51万元,增长134.21万元;
维修(护)费0.03万元,较上年增加0.02万元,增长200.00%;
会议费0.15万元,较上年增加0.09万元,增长112.50%;
公务接待费0.10万元,较上年增加0.06万元,增长150.00%;
工会经费1.33万元,较上年增加0.77万元,同比增长137.50%;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5万元,较上年增加1.57万元,同比增长160.20%。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政府采购预算11.00万元。其中: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政府集中采购预算0.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0.00%;分散采购预算11.0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100.00%。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预算3.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0万元。
按政府采购资金类型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11.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单位资金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0.00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自治区本级项目0个,预算资金0.00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预算资金0.0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敏感涉密项目除外)。
(二)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参照往年市财政局列入项目绩效考核范围的要求,预算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要纳入重点项目绩效考核。我单位2025年单位预算没有50万元以上预算项目,我单位选取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工作项目列入重点项目预算绩效考核。
1. 水土保持生产建设项目监管工作,预算金额为9.0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项目概况:《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关于推进水土保持监管信息化应用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19]198号)、《广西水土保持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广西水土保持工作要点的通知》、《防城港市水利局关于印发防城港市水土保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防水保〔2023〕9 号)等文件要求,开展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建设单位依法依规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对违法违规项目开展查处;委托中介服务机构抽查全市10%在建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实施情况。
绩效目标:完成2025年度防城港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覆盖监督检查。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原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四、非税收入: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政府性基金收入: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或者以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其他方式筹集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所产生的收入。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收入。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原公共财政预算支出):也即通俗所称财政支出,指政府对上级转移性收入、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等有计划的分配和使用而形成的支出。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 扶贫支出等方面。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
表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十: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表十一:对下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公开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附件:防城港市水土保持站2025年单位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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