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二: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表三: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表四: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分经济科目分类)
表五: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表六: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七: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表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九: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十:2019年防城港市本级部门预算指标数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投资促进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有关政策、规章、文件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全市年度投资促进工作计划和目标,负责全市投资促进统计工作;负责督查、指导、考核县(市、区)、园区以及市直相关部门的投资促进工作。
3、牵头组织全市性重大对外招商引资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市在国(境)内外举办招商活动;负责策划、组织实施组团参加国(境)内外重大的投资洽谈活动。
4、负责收集、整理、筛选、发布重大对外招商项目和信息;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项目数据库、储备库和重点客商名录库;主持或参与重要招商引资项目论证或评估工作,主持或会同市有关部门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包装等工作。
5、负责对国内外重要投资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负责国内外投资合作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
6、负责受理、协调和处理投资者投诉事项;对外来投资者投诉的受理、处理工作实施检查、指导、协调、监督,向下一级投诉机构或本级受诉单位交办、转办投诉事项并进行跟踪督办;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在办理投诉事务中负责调查、转办、督查、协调等工作和提出行政处分建议。
7、调查、研究全市招商引资、投资软环境建设工作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提出促进招商引资、改善投资软环境方面重大问题的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协调做好投资软环境建设的有关工作。
8、负责全市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工作;负责全市投资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和业务指导工作。
9、负责外来机构设立非经营性办事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联系外来投资企业协会、外地商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10、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投资促进局内设6个职能机构。
(一)综合协调部
综合协调全局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财务、资产、接待、督办、档案、机要、保密、安全、信访、会务、后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拟订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督促落实;组织起草本局重要综合性文件;负责局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出国(境)人员政审、计划生育、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及服务工作;负责组织负责全市招商系统有关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局党群、绩效等工作。
(二)内资促进一部
负责全市一产、三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推介、储备和发布等工作,整理和汇总全市一产、三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投资一产、三产项目的国内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负责全市一产、三产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协调和处理一产、三产项目投资者投诉事项;配合开展全市性重大对外招商引资活动。
(三)内资促进二部
负责全市二产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策划、包装、推介、储备和发布等工作,整理和汇总全市二产招商引资项目;负责投资二产项目的国内考察团(组)来访的接洽工作;负责全市二产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协调和处理二产项目投资者投诉事项;牵头组织全市性重大对外招商引资活动。
(四)外资促进部
负责整理和汇总全市外资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建立全市招商引资外资项目库;负责国(境)(除东盟国家外,下同)外客商、团组和投资促进机构的接洽工作;负责外资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协调和处理外资项目投资者投诉事项;负责策划、组织实施组团参加国(境)外重大的投资洽谈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市在国(境)外举办招商活动;负责与国(境)外相关机构和企业建立联系,拓展联络渠道,建立和管理外商联络档案;组织承接国(境)外产业转移招商活动;负责外来机构设立非经营性办事机构的备案管理工作,联系外来投资企业协会、外地商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五)东盟合作促进部
负责中国-东盟博览会有关投资促进工作,负责东盟国家客商、团组和投资促进机构的接洽工作;负责东盟国家企业投资项目的洽谈、签约和跟踪、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受理、协调和处理东盟国家投资项目投资者投诉事项;负责策划、组织实施组团参加东盟国家的投资洽谈活动;指导和协调全市在东盟国家举办招商活动;负责与东盟国家相关机构和企业建立联系;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项目数据库、储备库和重点客商名录库。
(六)招商政策调研部
研究制定招商引资政策、措施及管理办法,组织、参与重大课题调研和政策法规研究;负责制定完善全市招商引资各种责任制、奖励机制;负责制定全市年度投资促进工作计划和目标,分解下达招商引资工作年度目标任务;负责全市招商引资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提出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督查、指导、考核县(市、区)、园区以及市直相关部门的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编印投资指南、优惠政策、项目册等对外招商、宣传资料。负责全市投资促进宣传工作,编印招商信息、各类简报,以及政务公开、动态信息上报。
三、基本情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为适应新时期的投资促进的需要,积极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强化产业聚集及产业链延伸,加快区域经济合作发展,引进更多境外资本和项目落户我市,将防城港市招商促进局更名为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为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级别相当于正处级。内设机构为6个(即综合协调部、内资促进一部、内资促进二部、外资促进部、东盟合作促进部、招商政策调研部)。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局核定事业编制22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实际使用事业编制21名,其中:处级领导职数5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根据2006年公务员登记批复,我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投资促进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442.43万元,同比增加68.86万元,增长18%,其中:财政拨款442.43万元,同比增加68.86万元,增长18%。
(二)支出总计442.43万元,同比增加68.86万元,增长18%。
1.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254.14万元
(1)工资性支出174.28万元,占总支出的39%。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51万元,占总支出的2.6%。
(3)工伤保险与生育保险支出10.52万元,占总支出的0.2%。
(4)失业保险 1.89万元,占总支出的0.05%
(5)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49万元,占总支出的1.6%。
(6)养老保险支出:38.89万元,占总支出的8%。
(7)住房保障支出20.91万元,占总支出的4%。
商品和服务支出45.29万元
(1)办公费支出1.52万元,占总支出的0.03%。
(2)印刷费支出0.3万元,占总支出的0.01%。
(3)水费支出0.14万元,占总支出的0.01%。
(4)电费支出0.54万元,占总支出的0.01%。
(5)邮电费支出3.88万元,占总支出的0.08%。
(6)差旅费支出4.1万元,占总支出的0.09%。
(7)维修(护)费支出0.14万元,占总支出的0.01%。
(8)会议费支出0.7万元,占总支出的0.01%。
(9)培训费支出0.7万元,占总支出的0.01%
(9)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占总支出的0.01%。
(10)其他交通费支出20.22万元,占总支出的4.5%。
(11)工会经费支出3.01万元,占总支出的0.06%。
(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9.57万元,占总支出的2%。
专项经费支出143万元
(1)日常招商经费:90万元,占总支出的20%
(2)招商引资推介宣传资料专项经经费:30万元,占总支出的7%
(3)招商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20万元,占总支出
的5%
(4)招商引资法律服务费:3万元,占总支出的0.6%
2. 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
(1)基本支出预算299.43万元,占总支出的6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33.2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8%;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5.29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1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
(2)项目支出预算143万元,占总支出的32%。
二、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比2018增加0.04万元,2019年比2018年增0.14%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我局无预算,外出招商经费由财政预留外出招商经费列支。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32.44万元,我局2019年公务接待预算批复费用为32.44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0.14%。主要是安排用于日常招商引资工作公务接待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商务接待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32.44万元。主要由于:去年以来,我市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抓手,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随着外来客商赴我市考察人数的不断增多和商务接待活动的规范化运行,我局招商工作和商务接待任务日渐繁重,商务接待经费也出现紧张状况,去年一年,年内日常共接洽来自国内外客商150多批1200多人次,洽谈的项目主要有新兴产业、新能源、高科技产业园等,年内在市内接待举办的招商推介会客商6批1750人次,主要包括,2018广西防城港市南向通道投资项目推介会400人,2018年海洋渔业论坛300人,2018侨胞联谊会来访客商120人,2018中国-东盟汇商聚智高峰论坛400人、2018中国东盟国际马拉松防城港城市推介会400人、桂晋两地企业合作交流会130人,来访客商的数量与往年同期相比明显增多。
(三)公务用车费改革,我局无预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9年无此项预算
四、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29万元,比2018年37.26万元增加8.03万元,增长21 %。原因是2019年工作人员比2018年增3人增加了支出。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45.29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局为保证机关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差以及公务交通补贴、伙食补助费等其他费用。
五、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3万元。
六、国有资产的总体情况
本单位无公务用车,无占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七、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防城港市2019年日常招商引资工作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策划包装30个招商项目;
(二)“走出去”招商,走访300家以上企业;
(三)“请进来”考察,邀请100家以上企业前来考察洽谈,在市内举办一系列产业专题招商推介活动;
(四)达成意向投资500亿元以上;
(五)促成签约项目落地。
本单位组织对日常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理想,达到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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