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能:(1)研究并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2)负责提出全市农业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参与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3)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协调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4)负责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
(5)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大数据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归口管理农业农村相关对外宣传及信息发布工作。
(6)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监督管理全市远洋渔业和渔政渔港,参与国家渔业维权护渔。
(7)监督管理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订广西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8)组织全市农业资源综合区划与开发利用。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9)监督管理全市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指导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10)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市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农业投资建设项目,参与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2)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组织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合作。参与拟订全市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防城港市项目。
(15)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防城港市渔政支队主要职责:负责全市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渔船检验、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和护渔维权等工作的渔业行政执法单位,主要职能包括: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秩序和渔港设施维护的监督管理;渔业船舶安全状况及船员证书、证件的安全监督检查;渔业船舶登记和职务船员考核及职务船员证书的签发;渔业突发事件的处置,渔事纠纷和渔业水域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监督检验,渔业船舶修造企业、设计单位及船用产品制造企业资格认可的初审和监督;渔业资源、水生野生动物的增殖、保护和监测,管辖海域的渔政巡航,监督检查国家缔结的渔业条约、协定的执行,处理渔政监督管理的涉外事宜,执行国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管理业务,依法查处渔业违法行为,对外代表国家依法维护渔业权益。
2020年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及措施: 2020年以渔业安全生产和资源保护为第一要务,强化渔业安全生产监管,深入开展打击电、炸、毒等非法捕捞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电、炸、毒等非法捕捞行为,切实保护渔业资源。加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渔政巡航执法管理,每年计划开展5次以上渔政巡航,维护我国海洋渔业权益;全面排查治理渔业安全隐患,渔船船东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要达100%;44.1KW以上营运渔船受检率要达到98%以上,44.1KW以下营运渔船受检率要达到95%以上;切实抓好渔业防台抗灾机制及基层渔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全力遏制重特大渔业船舶水上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渔业船舶水上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休渔期、重大节假日等重要时期没有重特大渔业安全事故发生;落实中央惠农政策,完成渔业用油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3.防城港市渔业电台。主要职能是: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的无线电通信以及渔情信息、后勤保障、气象报告、家音传递、抢险救灾、涉外事件收集、上报、处理、核发渔业无线电设备执照、年审、设备检查,负责渔政船200海里经济专属区巡航任务专项通信和收转发海上搜救指挥中心有关渔排、小艇、竹排遇险、漂流等事故通知及渔船船位监控工作等各方面通讯联络工作。
2020年工作目标:维护渔业无线电频率、频普的正常使用,确保我市渔民生产安全,使我市渔业无线电通讯管理工作得到正常有序开展。
4.市渔业技术推广站(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主要职责: 水产关键技术的引进与试验示范、水生动物疫病监测和防治、水产品质量监测、渔业环境和生产投入品监测、渔业技术公共培训、渔业政策法规的宣传和水产技术推广体系的建设指导。开展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监测;依法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普查;负责对水产养殖实行全程质量监控,参与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评估、验收及水产品质量认证工作;参与工程建设项目对渔业生态环境影响评估和监测工作;负责对有关企业和地方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负责有关水产品的委托检验公益性职能。
5. 防城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主要职责: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自治区有关动物卫生方面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市动物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动物防疫、兽药、动物产品安全执法工作,指导县(区、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开展工作;对市辖城区内的动物及产品实施检疫,对全市范围内动物及产品检疫实施监督;负责动物疫情的处置、扑灭、染疫动物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的监督、指导;负责全市动物、动物产品饲养、生产、经营、运输、屠宰各环节的动物防疫监督、检查;对涉及动物防疫有关动物防疫有关的重大工程选址、设计、竣工验收进行动物条件审核;对全市兽药、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等各环节进行监管,查处非法制售、使用兽药、饲料添加剂的行为;依法承办职责范围内的动物卫生行政许可、资质认定等工作;负责受理对下一集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人员的投诉、举报,开展执法督察、稽查;负责全市动物卫生执法人员的培训、资格考试、资格审核等工作;组织开展动物防疫、兽药、动物产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负责全市动物卫生执法有关信息的汇总、核实、分析、上报,并按规定进行发布,负责全市动物卫生执法有关证、照、章、标志、标识的计划、订购、发放与管理;承担主管部门、上一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指定或交办的其它监督执法任务。
6.防城港市畜牧站主要负责:草拟畜牧业、草业和饲料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发展计划;负责畜牧业、草业、饲料工业产业结构、品种结构和布局调整的具体指导工作;负责饲料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畜禽遗传资源、牧草资源、饲料资源的调查、保护工作;实施种畜禽、牧草、饲料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畜牧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工作;负责畜禽优良品种推广和畜禽品种改良业务工作;负责饲料产品标准的质量监督;负责种畜禽质量监督;负责实施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范标准;负责草地资源保护、草地生态治理和草地开发建设利用工作;负责畜牧业、草业、饲料工业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负责畜牧行业人员专业技术培训。承担主管部门、上一级畜牧技术支持机构指定的业务工作等。
防城港畜牧站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
1、指导和服务畜禽规模养殖场对废弃物综合利用,组织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进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以生猪、肉鸡、肉牛、肉羊、奶牛为重点,按照到2020年全市90%的规模养殖场达到生态养殖标准为目标,将生态养殖场认证工作任务按年度分解, 2020年90%畜禽规模养殖场达到生态养殖场的考核认证,2020年指导全市所有畜禽规模养殖场推进污染物总量减排建设改造,力争90%畜禽规模养殖场达到生态养殖场的考核认证标准,通过自治区的考核。
2、大力推行使用牛(奶水牛)良种公牛冻精,开展奶水牛人工授精,加快奶水牛品种改良步伐,促进良种化进程,增加农民收入。2020年开展牛杂交改良14000头以上,培训人工授精100人次。
3、稳定生猪生产工作,通过技术培训、指导养殖户开展恢复生猪生产,促进我市的猪肉产能正常发展,确保我市猪肉供应平稳。
4、举办畜牧兽医技术培训班6期300人次。
5、对全市500个规模养殖场(小区)实施登记备案,促进规模养殖场(小区)登记备案工作走向常规化,建立市、县、乡(镇)三级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动态信息库,为政府决策及实施畜牧业生产提供依据。
6、建立健全种畜禽与畜牧监测管理体系,初步建立健全市、区(县、市)两级种畜禽质量监管和畜牧养殖环境、制度建设及投入品使用监管体系,同时,使种畜禽和畜牧监管工作走向常规化,从产前、产中源头上杜绝不规范的生产行为,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7.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职能:负责完成自治区和本市下达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令性任务,组织实施全市动物强制免疫的规划、计划、方案;负责全市动物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订购、发放与管理;负责全市动物疫情的报告,对全市重大动物疫病进行监测和预警、预报,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重要人畜共患病的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等。
2020年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及措施:(1)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三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总体要求是,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2)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开展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监测,牛监测500头,羊监测200头,猪监测300头。
(3)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和动物疫病监测工作。为全面掌握重大动物疫病的病原分布和流行趋势,有效评估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效果,开展动物疫病及外源性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排查外源性潜在风险。
①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每月采样检测口蹄疫、禽流感每季度各100份,全年共800份;春防、秋防采样检测口蹄疫、禽流感各200份,全年共800份。
②动物疫病监测:采样猪血清360份,牛羊血清120份,猪组织120份,牛羊组织120份,送自治区检测猪瘟、口蹄疫、蓝耳病。
③自行检测口蹄疫、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和新城疫。共检测猪血清1000份、牛羊血清400份、鸡血清1000份、水禽血清500份、鸡棉拭子600份、水禽棉拭子400份。
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项目有种猪场疫病流行动态调查、疫苗临床应用效果调查、动物疫病专项流行病学调查等,全年调查90个(次)猪场,调查问卷90份。
(4)动物疫病免疫技术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水平,举办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300人次。
(5)畜牧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和兽药饲料质量安全检测工作。为保障我市畜牧产品质量安全和兽药及饲料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认真开展兽药及饲料质量安全抽样检测、动物产品“瘦肉精”类等违禁品例行检测、动物产品药物残留检测、生鲜乳质量安全抽样检测等。全年尿样抽样监测200份,其中养殖环节“瘦肉精”100份、兽药残留50份、产品监测50份。
二、机构设置情况
(1)市农业农村局。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正处级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机关编制16名,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控制数3名。目前在编在岗21 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机关后勤服务聘用人员2人),退休22 人,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
(2)市农业农村局下属11个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种子管理站、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农机安全监理所、市渔业政支队、市渔业电台、市渔业技术推广站、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市畜牧站、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定编制人数120名。目前在职在编人员103名,白鹭人才2名(未入编)。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总收入3354.377658万元,与2019年3214.07335万元,同比增加140.304308万元,增长4.37%。预算增加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有增加;增少主要是项目有压减。
2020年支出总预算3354.377658万元,基本支出预1996.505358元,占支出总预算59.52%,同比增加181.693508万元,增长10.01%;项目支出预算1357.87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48%,同比减少41.3892万元,下降2.95%。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减少原因是项目有压减。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预算3354.377658万元,同比增加140.304308万元,同比增长4.37%。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54.377658万元,同比增加140.304308万元,增长4.37%。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元,同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元,同比增加(减少)0元,增长(下降)0%。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45.466万元。主要是渔政罚没款;查扣渔业船舶拍卖款;是渔业资源费,用于渔业资源的增殖、保护,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滩涂、领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采捕天然生长和人工增殖水生动植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照本办法缴纳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_0_元,同比增加(减少) _0_元,增长(下降) _0_%。其中: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_0_元,同比增加(减少) _0_元,增长(下降) _0_%。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_0_元,同比增加(减少) _0_元,增长(下降) _0_%。其中: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_0_元,同比增加(减少) _0_元,增长(下降) _0_%。
上年结余收入_0_元,同比增加(减少) _0_元,增长(下降) _0_%。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_0_元,同比增加(减少) _0_元,增长(下降) _0_%。
收入增加原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收入减少原因:项目有压减。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总预算3354.377658万元,基本支出预算1996.5053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52%,同比增加181.693508万元,增长10.01%;项目支出预算1357.87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48%,同比减少41.3892元,下降2.9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财政拨款总收入3354.377658万元,与2019年3214.07335万元,同比增加140.304308万元,增长4.37%。预算增加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有增加;减少主要是项目有压减。
2020年市农业农村局财政拨款支出总预算3354.377658万元,基本支出预1996.5053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52%,同比增加181.693508万元,增长10.01%;项目支出预算1357.872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0.48%,同比减少41.3892万元,下降2.95%。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有所增加,减少原因是项目有压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五类,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科目211.4327万元,占支出总预算6.30%,同比减少24.2504万元,下降10.29%。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126.3930万元,占支出总预算3.76%,同比减少6.4548万元,下降4.86%。
农林水支出类科目2870.2774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85.57%,同比增加315.315408万元,增长12.34%。
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146.274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36%,同比增加15.6941万元,增长12.0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预算1996.50535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9.52%,同比增加181.693508万元,增长10.01%。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760.419958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8.18%,同比增加430.759504万元,增长32.39%。其中:基本工资508.6320万元;津贴补贴327.7692万元;奖金256.8710万元;绩效工资191.37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95.032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3.76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1.042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657058万元;住房公积金146.274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23.9574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1.22%,同比增加31.2045万元,增长16.19%。其中:办公费9.2440万元;印刷费1.194万元;水费0.489万元;电费1.845万元;邮电费14.5650万元;差旅费14.1150万元;维修(护)费7.489万元;会议费2.445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1.515万元;工会经费24.379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3.0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3.137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12.128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61%。其中:退休费9.84万元;生活补助2.28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40.865万元,同比减少6.011万元,下降 12.82 %。“三公”经费下降主要是按照中央规定引导各部门严格控制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结合我市机构改革涉及我局实际工作进行预算调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采取有效的措施,压缩、取消出国经费,认真贯彻我市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加强公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使得“三公”经费明显下降。
其中:公务接待费16.865万元,同比减少6.111万元,下降 26.59 %;下降主要是按照中央规定引导各部门严格控制支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结合我市机构改革涉及我局实际工作进行预算调整,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规范公务接待活动,使得公务接待经费明显下降。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同比增加0.1万元,增长0.42 %;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有二层合并后工作需要有所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 0%;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 %。
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 0%;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同比减少0元,下降0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为基本支出预算,主要用于财政厅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已按照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2020年政府采购总预算
190.72万元,其中:电子设备购置6.72万元;货物类72.5万元;服务类110万元;其他1.5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11辆,其中:市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车1辆;防城港市渔业电台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防城港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防城港市渔政支队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农业执法用车1辆(小轿车),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辆小车,一辆越野车)。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局共选取了13个项目编报绩效目标,其中:防城港市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经费;蔬菜生产增产保证供应补助经费;预留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菜蓝子”等项目补助经费;村级防疫员补助经费;预留幸福乡村建设补助资金(预留深化农村改革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经费);预留现代特色农业发展资金;农产品加工与招商经费;预留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经费;预留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补助经费;乡村振兴办工作经费;预留动物疫情应急储备资金;三品品牌和农产品地理保护标志建设经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经费。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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