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思高速公路管理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思高速公路管理大队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思高速公路管理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思高速公路管理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思高速公路管理大队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思高速公路管理大队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市城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和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
(二)依法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三)负责道路交通指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
(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
(五)负责维护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以及公安部规定的市、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履行的其它职责;
(六)协同治安、警卫等业务部门维护各种大型群众性活动、集会和警卫任务的场地、线路的交通秩序;指导辖县交通警察大队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上思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内设办公室、政工科、宣传科、秩序科、事故科、计划财务科等6个部门。
三、人员构成及编制现状
2021年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思高速公路管理大队编制人数10人,编制内在职实有人数9人,实有离休人数0人,实有退休人数0人。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六、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部门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八、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思高速公路管理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417.43万元,同比减少36.59万元,同比下降8.06%。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17.43万元,同比减少36.59万元,同比下降8.06%。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021年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市本级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压减非一般项目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41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7.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83%,同比增加7.03万元,增长3.9%;项目支出预算230.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17%,同比减少43.62万元,下降15.92%。2021年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市本级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压减非一般项目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收入总预算417.43万元,同比减少36.59万元,同比下降8.05%。其中: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17.43万元,同比减少36.59万元,同比下降8.0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市本级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压减非一般项目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41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7.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83%,同比增加7.03万元,增长3.9%;项目支出预算23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17%,同比减少43.62万元,下降15.9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市本级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压减非一般项目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名称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204类公共安全支出362.19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86.77%。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1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4.9%。,
(3)210类卫生健康支出12.15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2.91%。
(4)221类住房保障支出26.68万元,占总预算收入的6.3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说明。
同比减少36.59万元,同比下降8.06%。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17.43万元,同比减少36.59万元,同比下降8.06%。
上年结余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其他结转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市本级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压减非一般项目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二)支出预算说明
2021年支出总预算41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7.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83%,同比增加7.03万元,增长3.9%;项目支出预算23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17%,同比减少43.62万元,下降15.92%。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市本级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压减非一般项目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1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7.13万元,项目支出230.3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市本级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压减非一般项目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四类,其中:
(1)204公共安全支出357.9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85.76%,同比减少万元,下降%。减少的原因是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市本级财政要求,厉行节约,压减非一般项目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
(2)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1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95%,同比增加2.91万元,增长16.44%。增加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水平提高,养老保险、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比例相应提高。
(3)2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15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2.91%,同比增加0.65万元,增长5.65%。增加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水平提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提高;
(4)221住房保障支出26.68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6.39%,同比增加2.15万元,增长8.76%。增加的原因是工资福利水平提高,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相应提高。
2.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1)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187.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83%,同比增加7.03万元,增长3.9%。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9.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46%,同比增加6.06万元,增长3.95%。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提高;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6.52%,同比增加0.97万元,增长3.69%。增加的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2021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与2020年持平。
(2)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预算23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17%,同比减少43.62万元,下降15.92%。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69.2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73.49%,同比增加6.57万元,增长4.0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民警岗位津贴项目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60.06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26.11%,同比减少0.79万元,下降1.29%。减少的原因是日常办公费用和维修(护)费用支出下降;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0%,同比减少0万元,下降0%。本单位无此科目部门预算。
资本性支出预算10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的4.34%,同比减少40.4万元,下降80.16%。减少原因是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7.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83%,同比增加6.07万元,增长3.9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工资政策改革,民警工资福利相应提高。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三类,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59.9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85.46%,同比增加6.07万元,增长3.95%。增加的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水平提高;
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7.2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14.55%,同比增加0.96万元,增长3.66%。增加的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0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0%,2021年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与2020年持平。
七、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全口径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金额一致)
(一)2021年部门预算全口径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公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3万元(全口径),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预算0.27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0.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3万元,比2020年预算10.57万元减少0.27万元,同比下降2.55%。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0.27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兄弟省(市、自治区)及兄弟单位有关领导、同志来我支队检查工作、调研视察和参加各类会议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以及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开支的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费2021年预算10.03万元,同比减少0.54万元,下降5.11%,主要用于我单位执行公务、公务车辆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以及车辆年审等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1年预算10.03万元,同比减少0.54万元,下降5.11%,主要是用于我单位执行公务、车辆维修维护、车辆保险,执勤执法车辆的燃料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购置。
(三)“三公”经费增减情况说明
2021年度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0.3万元,同比减少0.27万元,下降0.55%,增减因素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0万元,与上年一致,同比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0.27万元,与上年一致,同比持平。
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接待审批制度,规范接待程序和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费10.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3万元,同比减少0.27万元,下降2.62%,主要是用于我单位车辆维修维护、车辆保险,执勤执法车辆的燃料费等,减少的原因是行政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后,我支队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一致,同比持平。
原因是按照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本单位无购置车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思高速公路管理大队2021年度无此项预算。
第四部分:2021年部门预算其他事项说明
一、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思高速公路管理大队部门预算单位的构成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思高速公路管理大队。
二、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1年收入总预算417.43万元,同比减少36.59万元,同比下降8.06%。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拨款417.43万元,同比减少36.59万元,同比下降8.06%。收入预算总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项目经费投入相对减少。
2021年支出总预算417.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87.1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44.83%,同比增加7.03万元,增长3.9%;项目支出预算230.3万元,占支出总预算55.17%,同比减少43.62万元,下降15.92%。支出预算总体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项目经费支出减少。
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行政运行35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1.4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16.51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如根据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标准等安排的人员经费支出、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四、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采购方式为集中采购),同比减少40.4万元,下降80.16%。
政府采购资金类型: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管理非税收入安排的资金10万元。
按政府采购项目类型分为货物类采购、工程类采购和服务类采购一种类型。全部是货物类采购预算1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根据自治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大队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3辆,实有3辆公务用车。
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防城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上思高速公路管理大队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项目有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2万元。分别为:上思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协管员经费142万元;上思高速公路管理大队创建平安畅通高速经费51.7万元。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由市本级经费拨款、中央及自治区补助经费拨款、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和罚没收入安排的资金四个部分组成。。
二、公共安全支出:指行政运行和其他公安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支出:指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 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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