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3年第11期)
近期,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冷冻饮品、蛋制品、豆制品、乳制品和餐饮食品等7大类食品10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相关产品明示标准进行检验和判定,所检项目检出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等不合格问题的样品5批次(见附件3)。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上思县明江双语学校清洗消毒的“自消餐具(不锈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防城港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东兴市宁哥粥店清洗消毒的“粥碗(自消餐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桂林锐德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三)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未来星幼儿园清洗消毒的“自消餐具(不锈钢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防城港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其他污染物问题
(一)防城港市港口区浩德校外托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立德分公司清洗消毒的“自消餐具(不锈钢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防城港市检验检测中心。
(二)防城港市防城区檀里香餐饮店清洗消毒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西民生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三、核查处置情况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主体,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涉事主体依法处理,督促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消费过程中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770-12315。
特此通告。
防城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日
特别声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是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排查风险为目的,组织的食品抽样检验活动,不代表该类食品的整体质量安全状况,仅是对抽检批次食品的监督行为;此通告目的在于食品安全监管和接受社会监督,禁止他人断章取义、随意删减,可整版转载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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