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编号九)整改验收公示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厅发〔2021〕64号)要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九涉及我市的整改工作,经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不懈努力,2021年12月底前已落实各项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要求。现将有关整改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九:防城港市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有围网捕鱼及大量蚝排筏架。
二、责任单位
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三、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防城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九整改工作,积极组织防城区、东兴市及有关部门认真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关于该问题整改措施开展整改工作。
(一)认真开展保护区范围内蚝排筏架及围网捕鱼设施清理工作。我市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全面开展防城港市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围网捕鱼及大量蚝排筏架清理整治工作。2021年我市林业局组织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多次对榕树头大堤处、竹山村附近海域、交东海域围网进行清理,共清理了14千米围网;对交东海域、班埃海域的蚝柱进行清理,共清理了约30亩蚝柱;东兴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整治,清理保护区内海域的蚝排25张,其中交东海域13张,江平江入海口11张,新基村海域1张。至2021年4月中旬,所有蚝排全部移出保护区范围外。
(二)强化宣传,开展海洋及红树林保护科普及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021年,我市开展的研学、调研、植树等活动共计20余次,参与人数4000余人次,在保护区周边社区悬挂宣传横幅30余条,展出宣传写真18幅,分发宣传手册5000多份、红树林科普宣传册3000多份,并在少数民族特色村开展红树林知识科普有奖竞答活动。在《新闻联播》头条新闻《绿色中国美丽画卷彰显生态文明建设巨大成就》,《远方的家》摄制组在建党100周年特别策划系列节目《海上看中国》和《海上看中国-红树林·潮间带生物的快乐星球》等栏目,对保护区管理处红树林保护工作及成效进行了深度的报道。通过多形式全方位的宣传,营造人人“保护海洋保护红树林”的氛围,加强了群众对保护海洋及红树林的意义及必要性的认识和提高周边群众对破坏海洋环境违法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的意识。
(三)常态化开展一体化巡护管理,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我市林业部门多次对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督促有关责任单位持续巩固问题整改成效。属地政府、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通过执法车、执法艇、无人机、监控系统,开展海陆空一体化常态化巡查检查,全面核查并清理拆除保护区范围内蚝排筏架及围网捕鱼设施,一旦发现蚝排筏架及围网捕鱼等违规现象,立即组织处理,巡查覆盖率达到100%。
(四)积极主动配合自治区开展清理取缔“绝户网”专项执法行动。2021年,我市渔业主管部门召开会议对渔政执法和清理整治违规渔具等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防城港市2021年打击非法捕捞清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防城港市沿海渔港渔船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防城港市“中国渔政亮剑2021”系列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组织各级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管理机构共出动执法船艇736艘次,执法人员7143人次,查获各类违规违法捕捞渔船128艘次,收缴销毁电拖网86张,电缆5200米,地笼6000米,取缔涉渔“三无”船舶51艘,罚款61万余元,并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0起。
四、验收情况
2022年1月20日,我市林业局、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人员组成市核查验收组,对问题九整改完成情况开展自行核验。经核验,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已全面具体,市核查验收组一致同意通过验收。目前该问题已通过自治区牵头单位自治区林业局的核查验收,并经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4月21日前实名反馈,监督电话:0770-2822906。
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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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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