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废止《防城港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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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桂财监〔2024〕101号)精神,经自查目前实施的《防城港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试行办法》(防政办发〔2012〕274号)第二十二条涉及返还企业税费事项,为及时清理违规出台财税优惠政策,我局研究后决定废止该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防城港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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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公网安备 450602020000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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