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医学检测项目价格的公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医学检测相关问题的通知》(桂医保发〔2020〕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发放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收费代码的函》(桂医保函〔2020〕7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发放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临时收费代码的通知》(桂医保函〔2021〕2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发放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桂医保函〔2023〕185号)的文件精神,现对拟开展的委托第三方机构医学检测项目价格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8日—2月24日,并于公示期满开展收费,项目内容详见公示表。
附件:1.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委托第三方机构医学检测价格公示表
2.广西公立医疗机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公示表
防城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5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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