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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司法局关于选任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2025-07-24 16:20     来源:防城港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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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司法局关于选任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

人民监督员的公告

为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健全检察权行使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根据《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经与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协商,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公开选任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市共选任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36名。

二、人民监督员职责、任期

(一)人民监督员职责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人民监督员依法对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和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的承办案件、执法活动以及其他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人民监督员任期

    人民监督员每届任期五年,连续担任人民监督员不超过两届。

三、选任条件

(一)报名担任人民监督员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三周岁;

3.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学历;

5.关心检察工作,有意愿、能按时参加检察机关办案监督活动。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2.人民陪审员;

3.其他因工作原因不适宜参加人民监督员选任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因在选任、履职过程中违法违规以及年度考核不合格等被免除人民监督员资格的,不得再次担任人民监督员。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8月22日止。(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

防城港市司法局和各县(市、区)司法局分设报名点。防城港市司法局接受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推荐人员,自荐人员报名;各县(市、区)司法局接受本辖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人员,自荐人员报名。

(三)报名方式

本次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采取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与公民自荐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单位组织推荐须征得被推荐人同意。符合条件的公民可直接到报名点自荐报名。

(四)报名材料

1.组织推荐的,提交由推荐单位盖章的《人民监督员推荐表》一式两份;自荐报名的,提交由工作单位或社区(村委会)盖章的《人民监督员自荐表》一式两份。表格纸质版和电子版(附电子版证件照)同时提交。电子版发送至防城港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工作邮箱fcgrmtj@gxi.gov.cn 。上述表格可登录防城港市司法局官网(http://www.fcgs.gov.cn/sfj/)点击通知公告栏下载;

2.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三张(红、蓝、白底色均可);

3.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原件(现场审核后归还)及复印件两份;

4.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

五、选任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防城港市司法局门户网站、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防城港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选任公告。

(二)接受报名

防城港市司法局和各县(市、区)司法局分别负责受理组织推荐和公民自荐报名。

(三)资格审查

    防城港市司法局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考察对象人员名单。各县(市、区)司法局予以协助配合。

(四)组织考察

    防城港市司法局组织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提出拟任人民监督员人选。各县(市、区)司法局予以协助配合。

(五)社会公示

    拟任人选名单分别在防城港市司法局门户网站、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防城港司法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拟任资格,缺额从考察合格候选人中递补。

    (六)公布名单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发现不符合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的拟任人选,防城港市司法局作出选任决定,颁发证书,并在防城港市司法局门户网站、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和防城港司法微信公众号公布名单。

六、各报名点地址及联系电话

(一)防城港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111室)

电话:0770-2827782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市行政中心区平安街

(二)上思县司法局基层综合管理股(二楼)

电话:0770-8515404

地址:上思县思阳镇那板路

    (三)东兴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205室)

电话:0770-7661148

地址:东兴市东兴镇和谐路161号

    (四)港口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和人民参与促进法治股(一楼)

电话:0770-2886932

地址:港口区渔洲坪街道渔洲路水利局大院内

    (五)防城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二楼)

电话:0770-3231980

地址:防城区金花茶大道远通上城路口直入300米处

附件:附件1:人民监督员推荐表.wps

         附件2:人民监督员自荐表.wps


                                 

防城港市司法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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