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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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4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45号)以及《自治区医保局关于开展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试点工作的复函》(桂医保函〔2025〕181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关于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1月19日前,将修改意见及理由发送至电子邮箱dybzk5055@163.com。单位意见请提交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个人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附件:关于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防城港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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