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今天:2024年2月22日 星期四自治区人民政府网中国政府网 |
政务新媒体矩阵 手机版 智能机器人 用户空间| 简体版| 繁体版|
微信公众号
防城港发布
微信
支持IPv6
无障碍
 防城港市人民政府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2025-03-24 08:51     来源: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收藏 我要收藏 公共资源调用站点 文章分享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一)统筹研究并组织实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重大举措。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二)负责提出全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

(三)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拟订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负责巩固拓展全市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

(六)负责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七)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粮食、畜牧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八)负责全市农产品(水产品除外,以下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订广西特色农产品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九)组织全市耕地质量、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水生物除外)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农业外来物种。

(十)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种业振兴政策。执行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辖区内动植物防疫检疫,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二)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编制全市农业投资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承担中央、自治区和市本级农业投资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拟订全市农业农村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和对策。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拟订防城港农业对外援助政策,承担实施有关农业援外及援防城港项目。

(十六)指导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执法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内设机构13个,分别为: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与后勤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督办、宣传、应急、档案、政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提案办理、人事、离退休人员、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绩效、党群等工作。 

(二)计划财务科。提出全市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

(三)科教与农产品质量监管科。按权限组织糖料蔗生产科技研发。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有关工作。

(四)种植业与农机管理科。起草全市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参与拟订糖料蔗生产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实施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肥料科学合理使用。实施农作物内部检疫、指导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参与糖料蔗生产管理及良种推广,指导糖料蔗植保新技术等试验示范 、开发及推广应用。起草我市热带、亚热带作物发展规划,指导有关农业资源开发利用。起草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指导粮食、糖料蔗等农产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

(五)畜牧兽医与种业管理科。起草全市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以及畜牧业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饲料、兽药、屠宰企业设立条件审查。指导畜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饲料资源开发。组织实施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动物防疫和检疫工作,承担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兽医、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组织起草全市农作物、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拟订全市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禽畜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业种子、种苗。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新品种保护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科。统筹研究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全市“三农”工作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拟订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市乡村产业发展。起草并组织实施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组织开展农业招商引资。

(七)市场信息与对外合作科。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有关工作。协助编制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市农产品产地市场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农业品牌,负责“桂字号”农业品牌建设。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负责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分析。组织开展全市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提出农业对外开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建议。指导农业涉外事务。拟定防城港农业对外援助政策,承担实施防城港有关农业援外及农业援桂项目。

(八)农田与乡村建设科。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建设及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的管理工作。协调推进全市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

(九)政策改革与农村事业科。负责协调推进全市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拟订深化农村体制机制改革、制度创新方案。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农村有关改革试验区建设。指导农村土地流转和产权交易。参与推进全市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民易俗,指导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十)行政法规科。承担全市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拟订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农业领域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行使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由市本级承担的执法职责。指导协调农业农村局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帮扶促进科。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关监测统计分析、防贫监测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社会帮扶、定点帮扶等方面工作。

(十二)监督检查科。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评估考核、督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方面工作。

(十三)农办综合科。负责处理市委农办日常事务,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

防城港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

一、主要职能

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工作;开展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统计、农业产业化等相关业务培训和咨询服务;协助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有关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申报服务、监测和指导;协助、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有关工作,协助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工作。

二、工作目标

(一)开展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和监测工作。

(二)组织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调查。

(三)协助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

三、人员构成

防城港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指导站现有编制数为2个,2024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名,退休人员2名,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防城港市农村能源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市农村能源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全市农村能源项目建设工作,负责技术培训和综合服务工作。

(二)承担调整和优化农村用能结构工作,发展生物能和风能、太阳能。

(三)负责开展全市农村节能工作,组织和协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工作。

二、工作目标

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完成自治区本级预算内农村能源项目,包括养殖粪污集中处理项目和农村太阳能路灯项目等。对全市各级农村能源的业务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培训,组织指导开展全市农村能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等。

三、人员构成

防城港市农村能源服务中心现有编制数为2个,2024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1名,科级领导职数1名,为财政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防城港市种子管理站: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有关农作物种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参与农作物种子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研究制定;承担品种区域试验、新品种展示示范工作;开展农作物种子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推广前的试验;承担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鉴定的技术性工作;负责农作物种子行业统计及种业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与农作物种子管理、推广有关的工作人员培训及技术交流。

二、工作目标

开展种子备案、种子市场监测点和宣传,做好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开展农作物新品种引进示范工作;抓好种子信息统计及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开展优新品种推介推广。

三、人员构成

防城港市种子管理站现有编制数为4个,2024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2名(均为专业技术人员),为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防城港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能

承担扶贫开发信息应用系统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扶贫信息资源开发利用,负责扶贫信息采编和发布相关工作;承担精准扶贫建档立卡信息录入、更新和动态管理等工作;参与拟订扶贫开发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相关工作;协调、组织实施教育扶贫和科技扶贫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贫困地区劳务输出。

二、工作目标

(一)实时监测完善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广西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防止返贫监测信息平台数据信息,提升数据质量。

(二)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三、人员构成

防城港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属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6名,2024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名。

防城港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示范推广。

(二)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收集、保护和利用,负责农业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和监测预警的技术示范推广。

(三)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评价工作,提出预警与防控建议,协助推进农业投入品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利用工作。

(四)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开展耕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产品及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工作;参与耕地与基本农田质量保护、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有关工作;承担损毁耕地的调查与鉴定评价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农业生态保护、耕地质量保护等技术性工作;负责开展耕地种植用途管控等事务性工作。

(五)协助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兽医医政、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屠宰等相关工作。

(六)参与全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七)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科。负责单位日常运作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财务、劳动工资和退休人员等工作。协助做好党建、人事管理等工作。

(二)农业生态环保科。承担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示范推广。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评价,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收集、保护和利用,负责农业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和监测预警的技术示范推广。

(三)耕地质量保护科。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开展耕地土壤改良、地力培肥、治理修复等产品及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工作;参与耕地与基本农田质量保护、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有关工作;承担损毁耕地的调查与鉴定评价工作;开展退化耕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协助开展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技术性工作。

(四)动物卫生和应急处置科。参与全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开展重大或跨区域农业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工作;协助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兽医医政、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畜禽无害化处理、畜禽屠宰等相关工作。

防城港市农业农机服务中心: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全市农业农机技术推广工作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农业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业农机推广项目编制申报、储备与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农业农机先进技术研究、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创新等工作,承担全市农业农机技术培训、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农业农机技术推广信息宣传工作。

(三)负责农业植物保护的具体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负责植物内部检疫的具体技术性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工作,负责农药使用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

(四)负责土壤改良培肥、科学施肥、耕地质量监测、土壤墒情监测、节水农业等技术性工作,负责土壤肥料资源调查、肥料信息调查等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

(五)承担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技术示范推广,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评价,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收集、保护和利用,负责农业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和监测预警的技术示范推广。

(六)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目标

做好新技术新机具示范推广应用、病虫害综合防治、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肥效监测与科学施肥等,如粮油作物优良品种示范推广、红姑娘红薯提纯复壮、茎尖脱毒种苗繁育、丘陵山区先进机具引进示范推广、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指导和科学施肥等。

三、机构设置

中心内设5个职能科室:综合科、农机服务科、农技推广科、土肥生态科、植保科。

(一)综合科。负责中心日常运转工作,负责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中心的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和总结,负责接待来信来访、公文、会务、印章、劳资、财务、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务用车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统筹农业农机推广项目申报、储备与组织实施。

(二)农机服务科。负责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应用和农机化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农机化技术推广项目。

(三)农技推广科。负责全市农业先进技术研究、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创新等工作,负责全市农业技术培训、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农业农机技术推广信息宣传工作。

(四)土肥生态科。负责土壤改良培肥、科学施肥、耕地质量监测、土壤墒情监测、节水农业等技术性工作,负责土壤肥料资源调查、肥料信息调查等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农业面源污染监测与评价,负责农业野生植物资源调查监测、收集、保护和利用,负责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农村节能减排的技术示范推广,负责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的示范推广,负责农业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和监测预警的技术示范推广。

(五)植保科。负责农业植物保护的具体事务性和技术性工作,负责植物内部检疫的具体技术性工作,负责农作物病虫监测与防治工作,负责农药使用试验、示范、推广等工作。

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一、主要职能

协助实施全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协助全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及有关预防控制计划、方案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协助全市动物防疫应急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负责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信息网管理的事务性、技术性工作,协助全市动物预防用生物制品的订购、发放与管理,开展疫苗使用效果评价,参与免疫接种异常反应及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收集、分析动物防疫和动物疫情信息,负责动物防疫资料档案收集、管理。负责动物疫情调查、监测、预警预报,参与、指导全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调查与处置工作。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重要人畜共患病的实验室检测、诊断和病原学鉴定,协助全市兽医实验室质量控制。承担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的具体业务指导和科普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动物防疫人员培训及防治技术的推广应用。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目标

(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总体要求是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 

(二)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开展布鲁氏菌病、结核病等人畜共患病监测,监测牛400头,监测羊500头,监测猪100头。 

(三)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和动物疫病监测工作。为全面掌握重大动物疫病的病原分布和流行趋势,有效评估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效果,开展动物疫病及外源性动物疫病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排查外源性潜在风险。 

(1)动物疫病免疫效果监测:春防、秋防采样检测口蹄疫、禽流感各200份,全年共800份。 

(2)动物疫病监测:检测口蹄疫300份、非洲猪瘟500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200份、猪瘟200份、小反刍兽疫100份、高致病性禽流感200份和新城疫100份。 

(3)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项目有种猪场疫病流行动态调查、疫苗临床应用效果调查、动物疫病专项流行病学调查等,全年调查60个(次)养殖场,调查问卷60份。 

(4)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工作。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水平,举办动物疫病防控技术培训班5期,培训人员300人次。

三、人员构成情况

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事业编制7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2024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名。

防城港市畜牧站:

一、主要职责

协助拟订畜牧业、草业和饲料工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生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牧业、草业、饲料工业产业结构、品种结构和布局调整等工作。负责畜禽遗传资源、牧草资源和饲料资源的调查、保护工作。协助实施种畜禽、草业、饲料的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畜牧业标准化技术、畜禽优良品种推广和畜禽品种改良工作。协助实施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规范标准。负责畜牧业、草业、饲料工业等行业专业技术培训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工作目标

(一)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技术工作。加强对全市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技术指导工作,推广“微生物+”等畜禽现代生态养殖模式,推进畜禽养殖场(户)转型升级,在保障肉类供应的同时推进畜禽养殖向绿色环保发展。

(二)做好全市牛品种改良工作。积极引进推广良种公牛,切实做好良种繁育推广工作,实行优胜劣汰,良种良法,全年完成牛人工授精8000头以上(其中水牛5000头,黄牛3000头),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品种改良任务。 

(三)种畜禽与畜牧监测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种畜禽质量监管和畜牧养殖环境、制度建设及投入品使用监管体系,强化种畜禽和畜牧监管,促进畜禽种业高质量发展。加强我市优良种质资源的保护工作,做好畜禽种质资源保护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顺利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种质资源保护工作任务。

三、人员构成情况

防城港市畜牧站是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事业编制6名,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2024年末实有在职在编人员6名。

第二部分: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3320.69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支出3320.69万元(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总收入较2024年减少31.91%(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单位内设机构变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资金有所缩减。总支出较2024年减少31.91%(不含财政拨款上年未列支结转收支数),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单位内设机构变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资金有所缩减。

二、部门预算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收入3320.69万元,与2024年4877.07万元相比减少1556.38万元,同比下降31.91%,机构改革后单位内设机构变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资金有所缩减。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534.19万元,与2024年3808.07万元相比减少1273.88万元,同比下降33.4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单位内设机构变动,有3个二层单位划转至市海洋局,资金有所缩减。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86.50万元,与2024年1069万元相比减少282.50万元,同比下降26.4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单位内设机构变动,有3个二层单位划转至市海洋局,资金有所缩减。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教育收费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事业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结转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三、部门预算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部门总支出3320.69万元,与2024年4877.07万元相比减少1556.38万元,同比下降31.91%,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单位内设机构变动,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资金有所缩减。主要包括: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34.19万元,与2024年3808.07万元相比减少1273.88万元,同比下降33.4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689.81万元,与2024年2426.29万元相比减少736.48万元,同比下降30.3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单位内设机构变动,有3个二层单位划转到市海洋局,相关资金同步划转。项目支出844.38万元,与2024年项目支出1381.78万元相比减少537.40万元,同比下降38.89%。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单位内设机构变动,有3个二层单位及相关职能划转至市海洋局,相关资金同步划转。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786.50万元,与2024年1069万元相比减少282.50万元,同比下降26.4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单位内设机构变动,有3个二层单位及相关职能划转至市海洋局,相关资金同步划转。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共786.50万元,与2024年1069万元相比减少282.50万元,同比下降26.4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单位内设机构变动,有3个二层单位及相关职能划转至市海洋局,相关资金同步划转。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共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7.01万元,同口径比2024年增加0.5万元,同比增长1.37%,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与2024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21.43万元,比2024年减少0.69万元,同比下降3.1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同比增长0%,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安排21.43万元,比2024年减少0.69万元,同比下降3.1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执行我市公务用车改革制度,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

3.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安排15.58万元,比2024年增加1.19万元,同比增长8.2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市乡村振兴局及其二层单位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合并至市农业农村局,2024年与2025年相比统计要求与口径不同,2025年基本支出中的“三公”经费也一并列入“三公”经费统计中。

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主要包括按自治区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我部门2025年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预算152.32万元,相比2024年减少86.71万元,同比下降36.2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单位内设机构变动,有3个二层单位划转至市海洋局,机关运行经费有所减少。

八、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140.7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15.86万元、工程类采购0万元、服务类采购24.96万元,政府购买服务99.89万元。具体为:办公设备采购9.20万元;车辆运行维修、加油、保险等采购12.53万元;办公复印纸制品采购6.46万元;印刷服务采购12.43万元;基础软件采购0.2万元;技术服务74.80万元;展厅布置服务15万元;内部审计服务10.09万元。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产占用相关情况。

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相关规定核定我局保留的公务用车编制为8辆,实有车辆7辆,其中:局本级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车1辆;防城港市种子管理站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防城港市农业农机服务中心核定公务车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防城港市农业生态和耕地质量保护中心核定公务用车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防城港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核定公务用车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十、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1.我部门2025年所有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涉及本级项目54个,预算资金1630.88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4个,预算资金663.74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报表(日常运转类项目、工资类人员经费项目和涉密项目等除外)。

2.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一:项目名称现代特色农业发展资金,预算资金45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推动示范区建设增点扩面提质升级,促进地方优势产业发展。   

重点项目二:项目名称灭荒复耕补助经费,预算资金150万

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确保2025年度完成撂荒治理面积7000亩,进一步巩固耕地“非粮化”零增量,保障粮食和主要经济作物播种面积170万亩以上。

重点项目三:项目名称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菜篮子”等项目补助经费,预算资金35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畜牧业发展方面,重点支持生态畜牧业发展,支持畜禽现代生态养殖场认证、特色畜禽养殖、动物疫病净化场建设、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肉禽养殖、特色养殖业、种业提升工程和品牌化建设等,优先安排给予重点支持。渔业发展方面,增加优质水产品供给,重点支持发展设施渔业,继续扩大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规模,大力推广发展圆形养殖池循环水养殖、特色养殖业和水产种业提升。通过项目实施,逐步提高我市农牧渔业生产供应水平,切实提升农牧渔业稳产保供能力。种植业方面,重点扶持蔬菜等“菜篮子”品种设施化建设,支持加工厂建设。

重点项目四:项目名称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经费,预算资金250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完成4个点乡村振兴示范点创建,充分盘活试点村的土地资源,逐步改善示范点内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辐射带动试点村的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周边乡村群众增产增收。

重点项目五:项目名称村级防疫员补助经费,预算资金58.14万元,2025年度绩效目标:强制免疫病种应免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翻译中

    翻译中

    小语种翻译服务免责声明

    • 1. 本网站提供多语种互译功能,旨在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能,为东盟用户提供多语言支持服务。
    • 2. 本网站翻译服务是采用“人工智能+机器翻译”的技术实现,所有翻译结果仅供辅助参考。如遇语义理解偏差、专业术语误译或内容遗漏等情况,请以本网站的中文原文为准。
    • 3. 本网站对翻译结果的准确性、完整性和适用性不承担法律责任,用户因使用翻译服务产生的任何后果需自行承担。
    • 4. 本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网站主办单位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