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4年防城港市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防农发〔2024〕47号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农业农村水利)局:
现将《2024年防城港市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防城港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防城港市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奖补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工作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24〕81号)精神,为扎实做好农村厕所革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市完成农村户用卫生厕所(以下简称“户厕”)改造696户,其中:上思县180户、东兴市311户、防城区150户、港口区55户。
二、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范围
户厕改造奖补。户厕改造采取“先建后补”的奖补方式,自治区按照1000元/户的补助标准下拨资金,县(市、区)可以统筹使用资金,具体补助到户标准要按照 “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实行差异化补助。具体补助由县(市、区)确定。
三、资金安排
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2024年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持预算(用于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69.6万元(资金分配情况详见附件1)。
四、项目实施内容
(一)对象
户厕改造对象为户厕达不到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的农户。改厕对象确定的顺序为:家庭无厕所农户优先,有厕所但非卫生厕所的农户次之,再到有卫生厕所但未达到无害化处理条件的农户。已获改厕奖补资金的农户不再重复奖补。
(二)技术要求
户厕改造建设模式应根据当地的自然环境、经济发展状况、村庄规划、居民生活习惯等科学合理选型。技术要求:三格式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参照《农村三格式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技术规范》(GB/T38836-2020)标准。其他类型,参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村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19〕667号)。
(三)申请流程
由农户自愿申请(填写《防城港市户厕改造申请表》详见附件2-1),改造户厕(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防城港市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协议书》详见附件2-2),村民委员会核实,在村、组两级进行公示(户厕改造完成情况公示,详见附件2-3)无异议;所在乡镇组织逐户验收(验收组人员填写《防城港市户厕改造验收表》详见附件2-4),报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复验,验收通过,发放奖补资金到农户手中。
(四)材料收集
做好户厕改造相关材料的收集,形成户厕改造“一户一档”台账。“一户一档”材料应包括农户申请表、与乡镇政府签订的改造协议、改造对比照片(改造前、改造中、改造后各一张)、户口簿复印件、开户银行卡复印件、户厕改造验收表、公示材料、资金(实物)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要建立市抓统筹,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县级相关部门、乡、村要充分认识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围绕目标任务,分解任务,夯实责任,认真组织推动有关工作有序开展。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因地制宜,抓紧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完成2024年农村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任务。
(二)发动农民参与。充分利用宣传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建设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对改善农庄环境、建设宜居乡村的重要意义,通过推介先进典型争取群众认同,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坚持政府引导,群众主体,把动员组织群众的过程变成引导教育群众的过程,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建设的主动性、参与性和创造性。发挥乡村振兴理事会、商议团等组织力量,通过村民民主议事、完善村规村约等方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发动群众参与到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提高群众认同感,参与率和满意度。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完善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数据库,详细掌握农村改厕情况。建立公示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公示奖补资金使用情况。奖补补贴到农户的资金分配情况应在本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市级对县级已验收的户厕进行抽查,户厕改造任务每个县(市、区)抽查1-2个乡镇,每个乡镇抽查1-2个行政村,每个行政村抽查比例不低于10%,并且户数不低于5户。对数据不实、建设质量不合格的,责成县级整改。
(四)规范项目竣工验收。户厕改造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组织验收,并负责收集项目台账,市级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验收标准可参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建设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桂农厅发〔2019〕236号)、《广西农村黑灰污水处理利用设施建设指南(试行)》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农厅发〔2020〕109号)。
(五)强化支撑保障。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管理的规定使用项目经费,确保资金足额到位,在规定的使用范围内专款专用。要选好配强项目建设一线抽查力量,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为项目建设提供人力物力保障。
(六)及时上报实施情况。各县(市、区)要在6月28日前报送县级实施方案和项目内容汇总表(附件4),并分别于7月10日、9月10日、11月10日报送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情况(附件3),于2024年12月10日前报送户厕改造实施进度、资金支出情况及项目实施年度工作总结。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凭,18277061203;电子邮箱:xcjsk2024@163.com。
附件:
1. 2024年防城港市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分配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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