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4日在防城港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现将2022年市本级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市本级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对广西工作“五个更大”重要要求和防城港市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建设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紧扣“12345”发展思路,落实落细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深入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扎实推进“六大”财源建设工程,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全市经济社会大局稳定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根据市本级和县(市、区)决算,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06亿元,比2021年决算数下降13.5%,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完成58.1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增长13%。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0.3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增长5.1%。
根据市本级决算,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含市本级收入和市级转移性收入,下同)164.01亿元,其中:市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67亿元,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转移性收入139.35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含市本级支出和市级转移性支出,下同)154.5亿元,其中:市本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3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转移性支出94.14亿元。年终结余9.51亿元。与向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与执行数持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比执行数减少107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55.93亿元,其中:市本级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5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9%;转移性收入32.38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53.92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2%;转移性支出15.62亿元。年终结余2.01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与执行数持平,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比执行数减少7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7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转移性收入27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9万元,其中:转移性支出19万元。年终结余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决算数与执行数持平。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1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2%。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8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3.6%。当年社保基金收支结余5.36亿元。年末基金滚存结余36.45亿元。与执行数相比,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决算数减少2183万元,支出决算数增加75万元。
上述决算情况表明,市本级财政四本预算均实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2022年市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67亿元,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完成36.5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增长41%。其中:税收收入16.02亿元,剔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完成27.8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非税收入8.6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收入139.35亿元。具体情况:上级补助收入103.3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2.57亿元;调入资金2.09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3.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4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7亿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0.3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增长12.3%。重点领域支出情况如下:科学技术支出1.32亿元,增长286.9%,主要是加大科技研发经费投入力度;节能环保4.73亿元,增长34.7%,主要是钢铁产业绿色发展扶持资金增支较多;城乡社区支出13.41亿元,增长28.8%,主要是加大医药制造产业园等基础设施投入;农林水支出2.36亿元,增长10.3%,主要是上级下达的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增支较多;交通运输支出2.61亿元,增长134.9%,主要是上级下达的国道G219公路项目补助资金增支较多;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98亿元,增长170.4%,主要是上级下达的工业振兴等补助资金增支较多。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94.14亿元。转移性支出项目具体情况:补助下级支出69.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9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3.08亿元;债券转贷支出8.33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亿元。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476万元,比2021年决算数减少69万元,下降4.5%,主要是市本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14万元;公务接待费262万元。
(2)预备费使用情况。2022年,市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1亿元,全年支出58万元,主要用于肉类储备等。结余9942万元,按预算法规定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2022年,市本级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7亿元。2022年,市本级补充2.3亿元后,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3亿元。
(4)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专款6.46亿元。年度执行终后,上年结转专款安排的支出6.46亿元,执行率达到100%。
(5)预算调整情况。根据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查批准的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调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73亿元,其中:调增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4.06亿元、再融资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88亿元;调增调入资金6.5亿元;调增专项上解收入1609万元;调增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20万元。相应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2.73亿元,其中: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亿元,主要是增加新增政府一般债券项目支出,以及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等;调减补助县(市、区)支出1083万元;调增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2.03亿元、再融资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 0.6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5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9%,下降18.7%,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收入32.38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0.86亿元,债务(转贷)收入30.0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45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8.30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2%,增长3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出减少相应增加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支出15.63亿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4.81亿元,调出资金2.07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亿元,债务转贷支出7.55亿元。年终结余2.01亿元。
3.预算调整情况。根据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调增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0.07亿元,其中: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增加28.72亿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增加1.35亿元。相应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0.07亿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8.18亿元、转移性支出11.89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7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上年结余7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2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19万元,其中: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9万元。年终结余8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0.19亿元,同比增长7.4%。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1%;职工基本医疗基金收入8.9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7.7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5%;工伤保险基金收入0.3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7%;失业保险基金收入0.8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8%。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2022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4.83亿元,同比增长10.5%。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1%;职工基本医疗基金支出5.7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5.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1.6%;工伤保险基金支出0.4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2%;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3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9%。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5.3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36.45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自治区核定我市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263.75亿元(一般债务限额136.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27.35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184.45亿元(一般债务限额94.0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0.43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2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253.72亿元(一般债务余额126.38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27.33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76.94亿元(一般债务余额86.5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90.42亿元)。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新增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2022年,自治区代我市发行新增政府债券32.78亿元(一般债券4.06亿元、专项债券28.72亿元),其中:市本级安排23.48亿元(一般债券2.04亿元、专项债券21.44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铁路、教育和医疗卫生等重大项目建设;转贷县(市、区)9.3亿元(一般债券2.02亿元、专项债券7.28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铁路、教育和医疗卫生等重大项目建设。
4.再融资债券使用情况。2022年,自治区代我市发行再融资债券20.57亿元(一般债券19.22亿元、专项债券1.35亿元),全部用于偿还2022年到期的政府债券本金,其中市本级使用14亿元,转贷县(市、区)6.57亿元。
5.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1)政府债务还本情况。2022年,全市政府债务还本21.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9.6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1.5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14.2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3.0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1.2亿元。以上到期债务本金均已如期偿还。
(2)政府债务付息情况。2022年,全市政府债务付息8.5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4.51亿元、专项债务付息4.08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付息6.0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3.16亿元、专项债务付息2.87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付息负担总体可控,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2022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在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批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之前,已经市审计局审计。
三、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2年,按照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我们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深化财税管理改革,守牢财政金融风险底线,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全市本外币存贷款余额双双突破“千亿”、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民生支出双双突破“百亿”,财政收支贡献、财政管理工作绩效考核、PPP工作成绩突出获自治区奖励资金1.95亿元。
(一)深入推进财源建设工程,提升财政综合保障能力。
一是财源培植取得新成效。坚持将财源建设与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紧密结合,实施财源建设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推进“六大”财源建设工程,涵养培植壮大税源,有力盘活资产资源,取得显著成果: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3%,排全区第3位,人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排全区第1位;全市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69.6%,排全区第1位;全市产生第二家纳税超10亿元的企业,再生资源行业纳税首次超10亿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长31%;全市财政自给率首次突破40%,排全区第4位。二是争取资金实现新突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向上争取资金工作,印发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奖惩机制,各级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工作积极性大幅提升,争取资金成绩突出。全市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首次突破百亿,达104.2亿元,比上年增加27.9亿元,增长36.5%,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增长22.1%,增速排全区第1位;自然资源、交通等领域的上级补助资金均增长20%以上,有力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全市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突破30亿元,达到32.78亿元,增长32.8%,其中新增专项债券28.72亿元,支持防东铁路、沙潭江生态科技产业园、云朗科技园和医学创新赋能产业园等一大批项目建设。争取单笔外贷资金首次达9029.8万欧元,用于建设防城港国际(东盟)传统医学合作中心项目,其中中央统借统还的金额2006.6万欧元,是广西近年来唯一获得中央统还资金支持的项目。三是盘活存量资金实现新提升。用好用足中央、自治区盘活存量资金政策,首次阶段性将无需使用的上年结转资金收回财政统筹使用,全市盘活存量资金超10亿元,是上年的近3倍,统筹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重点领域。
(二)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支持稳住经济大盘。一是落实落细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为经济“添活力”。全年为940多户企业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48.57亿元,退税金额占税收收入比重达51.8%,排全区第1位,退税规模排全区第2位,在全区创造单笔退税和单个企业退税两个广西“最大”,其中制造业退税资金达37.91亿元,有力支持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加快建设。二是用好用足财金政策联动,为经济“增后劲”。加大“桂惠贷”政策支持力度,全市财政拨付“桂惠贷”贴息1.65亿元,撬动放贷105.62亿元,降低市场主体融资成本1.97亿元,人民币贷款利率降低至4.1%,创有统计以来最低水平。规范推进PPP模式高质量发展,累计推动入库PPP项目13个、总投资102.44亿元,撬动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我市交通、市政、教育、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全面推进“政采贷”业务,发放“政采贷”31笔共3948万元。争取国担基金股权投资2000万元投入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增强地方国有金融资本担保实力。新增政府性融资担保信贷投放在保余额1.9亿元。全国首创金鲳鱼气象指数险种、全区首创生猪养殖利润“保险+期货”险种落地。出台抗击疫情惠实体金融十条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强化金融支撑,给予企业延期还本付息。三是加大实施援企稳岗政策,为企业“减担子”。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政策,为用人单位减负1.86亿元。落实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保费政策,为企业缓缴社保费1914万元。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发放稳岗返还资金3410万元,支持2789家企业稳定职工队伍。对因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参保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4111万元,支持4344家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
(三)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全力保障重大战略实施。一是大力支持工业振兴。锚定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发展定位,筹措16.81亿元支持企业技改、云朗科技园等产业园区建设,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完善工业基础设施。争取电煤采购和“多发满发”奖励资金6041万元,激发企业发电积极性,夯实能源电力保供基础。二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筹措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3.88亿元,增长11.2%,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2737万元, 增长25.8%,支持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口增收和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弱项。安排土地出让收益8597万元支持“三农” 发展。筹措粮食生产资金2.48亿元,支持建设高标准农田10.8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8万亩,落实耕地地力补贴等惠农政策,支撑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筹措渔业发展资金1.69亿元,支持国家级渔港经济区建设、发展重力式深水网箱养殖等。筹措资金8644万元支持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三是大力支持科技强市。持续加大科技领域投入力度,筹措科技经费2.24亿元,比上年增加1.77亿元,增长371.7%,其中:市本级科技支出1.32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到2.2%,符合法定要求,支持企业开展科技重大项目攻坚,加速工业转型升级,着力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助推科技强市行动。四是大力支持绿色发展。筹措7.41亿元支持节能环保工作、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产业发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排污口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率全区排名第一、空气优良率全区排名第二和pm2.5平均浓度最小值全区排名第一的“双赢”目标。2022年全市绿色贷款余额288.27亿元,增长37%。五是大力支持开发开放和建设立体交通新格局。筹措超20亿元支持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重点支持医药制造产业园、医学研发产业园、医疗合作产业园加快推进。筹措11.67亿元支持防东铁路、G219防城峒中至东兴段、潭油航道作业区等重大交通项目加快建设。
(四)持续保障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市民生支出116.5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近八成,增长5.7%。一是支持为民办实事工程。筹措为民办实事资金超4亿元,保障中医院门诊楼改扩建、核酸检测项目、教育暖心工程、防城区环城路等项目资金需求,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二是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资金。通过“向上争取一点、本级补助一点、贷款解决一点”等途径筹措资金,累计筹措疫情防控资金超20亿元,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实财力保障。三是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全市教育支出21.96亿元,重点支持理工学校通过广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四星级评定,支持市职业技术学院新专业设置、市第十二中学、市北部湾高中等学校加快新建或改扩建,全市新建和改扩建学校项目达23个,增补学位近7000个,边境地区乡镇实现公办幼儿园全覆盖,教育短板加快补齐。四是支持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全市卫生健康支出19.02亿元,市中医医院综合门诊楼改扩建工程、市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等项目投入使用,区域医疗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医疗用房等项目加快建设,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不断增强,医疗资源布局不断优化。支持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79元提高至84元。推广防城港补充医疗保险“惠民保”项目,参保率13.8%,全区排名第2位,完善多层次医疗,提升医疗服务与保障水平。五是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86亿元,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780元提高到80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从每人每年5500元提高到6300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筹措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53亿元,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给予参保人员缴费补贴、为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保费,惠及全市约22.25万城乡参保居民。筹措就业补助资金7985万元,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支持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统筹开发公益性岗位帮扶群众就业,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06万人。
(五)推进财政管理改革,持续提升财政治理效能。一是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各县(市、区)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工作。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工作,出台市本级部门预算事前绩效评估、预算绩效运行监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等管理办法。全面运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将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等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管理。二是完善财政管理机制。全面实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全面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现阳光交易,政府采购节约资金2071万元。从严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全年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核减金额3.2亿元,核减率9.3%。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将财政补贴资金直接补贴到人到户,补贴资金2亿元,惠及32.41万人次,切实打通财政便民服务“最后一公里”。三是支持平台公司加快市场化转型。积极推动平台公司谋划项目,争取政府新增专项债券,全市平台公司获得政府新增专项债券20.68亿元。常态化监测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按照“一债一策”原则监控重点债务,全市拨付4.7亿元支持平台公司偿还隐性债务,支持平台公司防范风险、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实现良性发展。
(六)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牢牢守住安全底线。一是守牢债务和金融风险底线。多渠道筹资按时偿还政府性债务本息35.6亿元,实现“三个零”:政府债务和平台公司债务零逾期,政府隐性债务零增量,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零发生。争取中央专项借款支持资金8.85亿元,支持问题楼盘“保交楼”建设。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工作得到自治区政府督查激励通报表扬。二是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地位,确保“三保”支出足额列入预算。加强对县(市、区)预算编制审核、全市各级“三保”收支、库款等日常动态监测,加强风险研判和预防,精准调度资金,推动财力下沉,统筹市本级财力3亿元帮助县级解决“三保”等问题,全市未发生“三保”风险事件。三是持续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款。落实暂付款分类管理机制,稳妥消化存量,严格控制增量,推动暂付款规模进一步降低,全市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性款1.08亿元,逐步回补财政库款,保障预算资金支出需要。
2022年决算情况总体较好,同时也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债务风险化解压力仍然较大、预算刚性约束不足、预算执行不够严格等。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结合市人大、市审计局提出的意见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的关键之年,做好全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坚持系统观念、守正创新,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升财政治理的系统性、协同性和可持续性,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全力增收节支,持续增加财政保障能力。纵深推进“六大”财源建设。主动服务企业,大力盘活资产资源,壮大存量财源,培植增量财源,夯实财政收入持续增收的基础。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负松绑,促进税收回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加大向上争取资金。认真研究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文件,抢抓自治区党委赋予我市建设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的发展定位机遇,高质量谋划项目,争取上级给予我市更多的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加大资金统筹盘活。树立“大财政大预算”的理念,加大各类资金资产资源盘活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措施。加强预算编制源头管理,落实“严把关口、精打细算、讲求绩效”工作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严控低效、无效支出,严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严格实施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
(二)注重政策协同,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创新投入模式。强化“资金跟着项目走”的理念,加大盘活存量土地等资产资源,“一项目一方案”将盘活资产资源和项目谋划建设深度融合,多渠道筹措资金。提高政府债券资金效益。紧紧围绕重大战略规划,加大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储备力度,优化政府债券投向结构,带动扩大有效投资。规范持续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不断完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效稳定和扩大投资,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全力支持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加大招商引资经费投入力度,支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落实产业扶持政策,支持打造产业集群新高地和绿色新材料生产基地。推动与自治区引导基金等机构的合作,设立科创投资基金支持国际医学试验区建设。支持高水平开放开发。加快推进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支持防城港国家边境旅游试验区创新发展和防城港市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把独特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加强财金政策协同配合。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提升“桂惠贷”投放精准度,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功能,支持企业发展。加快推动北部湾国际航运贸易金融服务平台上线运营。
(三)聚焦民生福祉,稳步改善和提高民生水平。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适度增加衔接资金规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努力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效益,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支持保障改善民生。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措施,支持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促进教育优先发展,加大对学前教育支持力度,巩固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深入推进健康防城港行动,推动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支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打好蓝天碧海净土保卫战,打造生态美丽防城港。
(四)强化改革攻坚,加快建立现代预算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健全现代预算制度”要求,在更高起点上大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攻坚突破。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推进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各领域、各部门支出固化僵化格局;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质量,推进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面应用,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扎实推进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合理清晰界定市以下各级财政事权,规范各领域支出责任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关系,推动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强化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各环节质量,确保财政资金用得安全、花得有效。
(五)筑牢风险底线,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日常管理,加大财政运行风险研判和监控,确保财政平稳运行。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开好规范举债“前门”,严堵违法违规举债“后门”,严格执行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要求,防范债券兑付风险。健全政府隐性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统筹抓好存量风险化解和增量风险防范,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兜紧兜牢“三保”底线。压实县级“三保”主体责任,继续开展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核,全面实施“三保”资金专户管理,严格落实常态化监测,及时研判和解决“三保”风险问题,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附件:1.防城港市本级“三公”经费2022年决算支出情况
2.防城港市本级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3.2022年防城港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表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