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5年8月27日在防城港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关于2024年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25年8月27日在防城港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民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市本级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市本级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有效监督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自治区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我们紧紧围绕自治区建设“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战略任务和防城港市建设现代化临港工业城市发展定位,以实施招商引资突破年、项目建设攻坚年行动和促进营商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2+1”工程为抓手,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抓好培财源、促增收、稳经济、防风险、保民生等重点工作,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根据市本级和县(市、区)决算,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23亿元,完成年初预算(以下简称完成预算)的88.6%,下降9.8%,剔除2023年上思县矿产资源出让等一次性不可比因素后增长0.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2.27亿元,完成预算的116.5%,增长1%。
根据市本级决算,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含市本级收入和市级转移性收入,下同)166.42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01亿元,完成预算的95.1%,增长19.3%;转移性收入135.41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含市本级支出和市级转移性支出,下同)159.22亿元,其中: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23亿元,完成预算的111.5%;转移性支出95.99亿元。年终结余7.2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数与执行数持平,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比执行数增加715万元。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76.08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06亿元,完成预算的52.9%;转移性收入62.02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70.71亿元,其中: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35亿元,完成预算的86%;转移性支出47.36亿元。年终结余5.3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数与执行数持平,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数比执行数减少680万元。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9万元,其中:转移性收入29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0万元,其中:转移性支出20万元。年终结余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决算数与执行数一致。
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1.4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5.5%,增长3.1%。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8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1%,增长16.3%。当年社保基金收支结余2.6亿元,年末基金滚存结余40.85亿元。
上述决算情况表明,市本级财政四本预算均实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2024年市本级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1.01亿元,完成预算的95.1%,增长19.3%。其中:税收收入19.47亿元,完成预算的98.7%,增长4.8%,主要是经济回升向好,与市场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主体税种(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收明显;非税收入11.54亿元,完成预算的89.6%,增长55.6%,主要是国道G219防城峒中至东兴公路工程非法占地罚没收入4.84亿元。
2.转移性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转移性收入135.41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97.34亿元,下级上解收入3.69亿元,上年结余收入9.67亿元,调入资金1.09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9.8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亿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23亿元,完成预算的111.5%,增长5.9%。部分重点领域支出情况如下:教育支出4.88亿元,增长0.2%,主要是提高部分学段学生资助补助标准,支持防城港市第九小学、防城港市第十中学、防城港市高级中学扩建等项目建设,扩大教育资源供给,加大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力度。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7亿元,增长24.1%,重点支持市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项目、精神福利医院等项目建设。城乡社区支出11.4亿元,增长9%,主要用于增发国债支持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农林水支出2.29亿元,增长44.8%,主要用于增发国债支持重点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程补助以及中央成品油价格调整渔业补助等。交通运输支出6.96亿元,增长146.1%,重点支持国道G219防城峒中至东兴公路项目建设。
4.转移性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性支出95.99亿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72.15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96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38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1.38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2亿元。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742万元,下降6.2%,主要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和压缩行政成本。其中:公务接待费48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8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3万元。
(2)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4年,市本级预算安排预备费1亿元。当年未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预备费未动用,结余1亿元已按预算法规定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3)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6亿元,2024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8亿元(主要用于征拆支出及消化暂付款等),当年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12亿元(主要来自预备费结余、下级上解收入等),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4.38亿元。
(4)结余结转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上年结转专款9.67亿元。年度执行终后,上年结转专款安排支出8.82亿元,执行率91.2%。
(5)预算调整情况。
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调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4亿元,其中:调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9.73亿元,调增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收入173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亿元。相应增加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11.4亿元,其中:调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3亿元,主要是增加新增政府一般债券项目支出、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征拆支出及消化暂付款等;调增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支出8.4亿元、再融资政府债券转贷支出3366万元、地方政府向国际组织借款转贷支出1733万元;调增补助下级支出974万元,主要用于增加补助均衡度及困难城区等资金;调减外贷还本支出370万元,主要是汇率较年初有所下降,还本支出相应调减。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06亿元,完成预算的52.9%,下降22.3%,主要是房地产交易市场持续低迷及市本级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退还土地使用金,导致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收入62.02亿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5.8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77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4.87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1.17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35亿元,完成预算的86%,下降1.3%,主要受土地出让收入减少影响,相应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性支出47.36亿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6.5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777万元,调出资金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0.5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9.17亿元。年终结余5.37亿元。
3.预算调整情况。
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查批准,调增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5.15亿元,其中:调增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8.92亿元,调增再融资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6.23亿元。相应增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45.15亿元,其中:调增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8亿元,主要是增加新增政府专项债券支出等;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支出13.75亿元;调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9.6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29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0万元,上年结余9万元。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20万元,其中:补助下级支出20万元。年终结余9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合计21.45亿元,同比增长3.1%,主要是城乡医疗保险政策调整,2025年征缴收入集中在2024年归集。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2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1.9%。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18.85亿元,同比增长16.3%,主要是2024年结算历年异地医疗费用较大,上年无此因素。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1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2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4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2%;收支相抵,当年结余2.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40.85亿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限额情况。2024年预计自治区核定全市政府债务限额349.0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7.8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01.14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221.3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1.9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29.47亿元。
2.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4年底,全市政府债务余额340.1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41.1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98.99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15.5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7.7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27.83亿元。全市和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均控制在限额以内。
3.新增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2024年,自治区代全市发行新增政府债券28.84亿元(一般债券9.39亿元、专项债券19.45亿元),主要用于产业园区、铁路、教育和医疗卫生等重大项目建设,其中:市本级使用12.92亿元,转贷县(市、区)15.92亿元。
4.再融资债券使用情况。2024年,自治区代全市发行再融资债券41.99亿元(一般债券9.87亿元、专项债券32.12亿元),主要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券本金和置换政府隐性债务,其中:市本级使用27.42亿元,转贷县(市、区)14.57亿元。
5.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1)政府债务还本情况。2024年,全市政府债务还本44.4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1.71亿元、专项债务还本32.78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还本28.8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8.38亿元、专项债务还本20.51亿元。到期债务本金均已如期偿还。
(2)政府债务付息情况。2024年,全市政府债务付息9.8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4.39亿元、专项债务付息5.46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付息6.6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付息3.01亿元、专项债务付息3.62亿元。政府债务付息负担总体可控,未发生政府债务违约行为。
2024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在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审议和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之前,已经市审计局审计。
三、落实人大批准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科学统筹资金资源,优化支出结构,防范化解风险,取得积极成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连续三年保持增长、规模创历史新高,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连续三年超百亿元,财政管理水平连续两年荣获自治区奖励资金1亿元。
(一)加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服务经济回升向好。强化政策资金争取。抢抓政策窗口期,建立动态解读机制,精准对接上级支持重点。全市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03.18亿元,同口径增长13.9%,均衡性转移支付、边境地区、城乡社区事务、医疗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资金均超7亿元;成功争取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等竞争性项目中央专项补助3亿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市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政策减税降费及退税达31.81亿元,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制造业、电力行业税收收入均增长超17%。深化财金联动服务实体。实施“桂惠贷+基金+担保+信贷”组合政策,投入“桂惠贷”财政贴息1.84亿元,引导金融机构投放贷款125.67亿元,惠及市场主体3088户,降低融资成本1.44亿元;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发生额13.1亿元,惠及市场主体2141户;推动一般贷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分别降至3.33%、3.25%(全区最低),全市贷款余额1429.7亿元,增速13.2%(全区第一)。抢抓机遇支持“两重”“两新”。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4.56亿元:其中4.14亿元支持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和有效投资;4190万元支持新能源公交车、农机设备更新及家电、电动车以旧换新等促消费活动。发挥债券资金增效减负。争取新增政府债券28.84亿元(产业园区债券11.84亿元,增长224%),支持沿边临港产业园、医学试验区等建设;争取政府置换债券超26亿元,用于化解国企存量债务,减轻企业负担。
(二)聚焦重大战略部署,强化财政支撑保障。支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筹措资金1.62亿元,精准投向少数民族地区基础设施、教育条件改善和特色产业培育,支持打造防城港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基地。支持扩大对内对外开放发展。统筹1.88亿元支持外贸外资转型升级。筹措超4113万元支持智慧口岸建设,提升通关便利化。率先实施边民互市贸易代理人付汇试点(商品来源拓展至东盟),惠及边境落地加工企业。率先设立全国首个边境口岸境外人员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出台广西首份《优化越南籍入境人员账户服务指引》,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跨境金融服务“东兴样板”。支持产业园区加速建设。筹措资金10.27亿元推进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排水防涝工程、中国-东盟区域集采平台等项目,支持平台运营主体遴选及薪酬制度改革。筹措10亿元支持东兴产业园区规划优化、主导产业培育及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支持经开区、高新区等园区发展及体制机制改革。支持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筹措6.13亿元持续推进G219防城峒中至东兴公路建设(全线通车)。筹措3.89亿元支持南防铁路钦州至防城港段增建二线工程(提升港口集疏运能力)。保障吴上高速、上垌高速等重点线路建设,推动完善对接东盟的高速公路布局。
(三)聚力支持现代产业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赋能临港工业转型升级。统筹4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工业企业优化升级、稳产增效,促进产业集群形成,助推全市规上工业增加值超过全国、全区平均水平,工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近60%。夯实乡村振兴发展根基。落实“三农”资金17.5亿元,增长17%。其中财政衔接资金5亿元,发展“海边山”特色农业,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获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6个、自治区级4个。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筹措大气污染防治资金8454万元,支持重点企业环保治理与绿色转型。统筹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资金4275万元,推进红树林及海岸带保护。落实林业资金超1亿元,支持造林绿化、湿地保护与植被恢复。强化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全市科技支出2.37亿元,完成科技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比任务,开展重大项目攻坚,搭建创新平台。落实人才专项经费3212万元,用于产业创新人才、团队及工作室奖励。
(四)全力保障民生领域投入,提高群众幸福感。全市民生支出120.82亿元,其中城乡社区、农林水等领域支出均增长20%以上。坚持为民办实事。筹措超3亿元支持教育医疗能力提升、居民用电、公园及道路设施维修改造等十大为民办实事项目。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全市教育支出23.87亿元,提高义务教育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提高到1250元/年、初中提高到1500元/年)。实施暖心工程,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推进上思明江中学、防城中学、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扩建等项目建设。提高社会保障水平。筹措困难群众救助补助1.88亿元,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筹措边民生活补助4.34亿元,维护边境地区社会稳定发展。筹措2.14亿元,支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提高20元。支持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670元/年。建设健康防城港。全市医疗卫生健康支出13.77亿元,推进市中医医院改造、市疾控中心迁建,成功创建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广西首家自治区级区域医疗中心运营,地中海贫血防治实验室和移植仓建成使用。坚持就业优先。筹措就业补助8933万元,增长24.6%,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及公益性岗位开发。落实暖企稳岗政策,减征社保费1.23亿元。发放失业保险金5317万元(惠及2.86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473万元(带动创业就业超2.5万人)。繁荣文体事业。全市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12亿元,支持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支持举办环广西公路自行车世界巡回赛(防城港赛段)、中国—东盟马拉松、中国东兴-越南芒街足球友谊赛等赛事。
(五)推进财政改革创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出台零基预算改革方案,打破“基数+增长”的固化模式。设立市预算绩效管理中心,修订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办法(范围从1000万元及以上降至500万元及以上),首次开展非债券重大项目事前评估,首次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审核全覆盖。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全面落实预留份额、价格优惠、免收保证金等政策,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3亿元,占全市政府采购规模88.2%。远程异地评标项目241个、同比增长近5倍。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累计举办“资助千企八桂行防城港站”“金融支持三大产业园区”等活动20次,促成企业获得授信31.45亿元。提升投资评审效能。完善评审内控制度,建成全区第五个评审信息化系统。获评全区财政投资评审“先进集体”。开设重大项目绿色通道,高效完成沙企大道等重点项目评审。推动财金联动创新。构建“财政+保险+农业”模式,全国首创牡蛎养殖指数保险、中药材气象指数保险,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增至27个(2020年为10个),保障金额超45亿元。引入保险资金支持海上风电等项目超10亿元。实施财务报告制度改革。落实新修订的财政总会计制度,构建“制度衔接、数据互通、管理协同”机制,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等工作获自治区通报表扬。强化财会监督检查。强化惠民惠农“一卡通”管理,发放补贴112项、10亿元(惠及167万人次),分别增长21.4%、45.2%。开展重点领域监督检查,整改问题120余个(涉及金额超2亿元)。与各类监督主体协同联动,共享信息超100条(涉及金额超3亿元)。
(六)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确保财政持续发展。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强化预算审核与动态监控,有力保障“三保”政策落实到位。全市“三保”支出56.24亿元,运行平稳有序。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建立“1+3+13”风险防控体系及到期债务“321”监测机制。争取再融资债券超40亿元、本级预算安排等,化解政府性债务及拖欠账款超70亿元(隐性债务化解进度超150%,拖欠账款清欠率超40%),节省利息超5000万元。管控融资平台债务风险。推动融资平台债务实现“利率、规模”双降,融资平台存量金融债务综合成本下降21.87个基点,金融债务余额压降15亿元,筑牢融资平台债务“防爆雷”底线。加大暂付款清理消化。遵循“消化存量、严控增量、压减规模”原则,政府性基金以收定支,动态开展财力平衡测算,全市暂付款余额较2023年底压降11.5%。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落实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兑现购房补贴2969万元(惠及2345人)。用好“桂惠贷-助建贷”,授信8.86亿元(惠及26户)。坚守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红线。落实种粮惠农补贴6893万元,支持开展耕地地力保护、稻谷补贴等。筹措高标准农田补助1.48亿元,新建和改造5.43万亩,逐年提高新建、改造高标准农田项目补助标准。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用好增发国债5381万元,支持应急能力、地灾防治等建设。筹措消防经费1656万元,积极适应“全灾种、大应急”形势任务需要。筹措救灾资金1901万元,支持基层应对洪涝灾害和灾害隐患处置。争取安全生产能力建设资金1351万元,支持经开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建设。
各位委员,2024年面对土地出让收入下滑、刚性支出增加等严峻形势,我们统筹力量、集中资源,保障了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总体良好。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当前全市财政工作仍面临财源建设基础不够牢固、财政收入增长乏力、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化债压力仍然较大等困难和问题。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四、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
2025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服务和融入自治区“一区两地一园一通道”建设,落实“三个突破年”等部署要求,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全市经济加速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财政支撑。
(一)强化财源建设,夯实财政收入基础。纵深推进财源建设。聚焦“六大”财源建设,强化财税联动,常态化监管重大投资项目。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有序加快重大资产资源盘查和处置。强化涉案财物管理,确保收入及时入库。培育新收入增长点。落实落细财税政策,服务钢铁、有色、绿色新材料等支柱产业,升级产业链招商,引入高贡献率项目,培育重点税源,提升园区和产业动能。拓展税费共治格局。稳妥实施欠税管理,强化重大项目跨区域税收监管,防范税收优惠误享风险(重点跟踪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严厉打击虚开骗税等违法行为。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抢抓政策机遇,精准对接国家和自治区政策导向和支持重点。围绕“重大项目突破年”,积极争取专项债券置换隐性债务政策及超长期特别国债。谋划储备重大工程、改革、项目,在产业园区、陆海新通道、边境发展等领域争取更多的政策资金支持。
(二)优化资金配置,提升财政支出效能。全力支持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用好用足政策,统筹推进医学试验区、东兴试验区等产业园区建设,支持园区深化改革与协同发展,支持钢铁、铜铝、新能源等全产业链布局,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先行区。全力支持扩投资促消费。聚焦中央预算、特别国债投向,用好“两重”“两新”政策,储备优质项目争取纳入上级“资金盘子”。统筹资金支持提振消费和文旅产业发展。争取土储专项债券,有效盘活存量用地和存量商品房。全力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紧扣“招大引强突破年”,聚焦制造业和重大项目、强优企业,支持开展“六大行动”,推动招商引资实现量质双提升。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落实惠企政策,支持工业振兴三年行动,培育新质生产力。落实科技创新三年行动,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全力支持财政金融联动。深化普惠金融“扩面提质”,推进政府引导基金,探索“金融顾问团+创新联合体”服务模式,用好“桂惠贷”、政府性融资担保等工具,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全力支持民生事业。统筹财力做好202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支持就业优先,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健康防城港行动,提升基层医疗和医保能力。保障困难群众生活,落实低保、特困救助等政策。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确保“两个只增不减”),推进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防城港校区、防城港现代食药品职业学院建设。支持乡村全面振兴,巩固脱贫成果。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用好海洋生态修复资金,发展向海经济。
(三)积极稳妥深化改革,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建立资金“能进能出”机制,强化预算约束,取消支出基数,压减非刚性支出。预算编制以“零”为起点,以当年财力为基础,构建“应保必保、该压尽压、讲求绩效”的资金分配机制。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研究完善市本级与城区财政管理体制,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城区财政运行困难问题;配合中央、自治区建立完善税收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和优惠政策。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公共服务绩效管理,强化事前评估,构建指标体系,完善评价制度,严格执行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挂钩机制。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深化数字人民币试点“十大场景攻坚”,打造面向东盟的数字金融高地。推动期现联动改革(重点突破氧化铝、白糖等期现市场建设),创新“保险+期货+信贷”全链条金融服务模式。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完善财会监督体系与工作机制,凝聚合力。深入开展重点领域监督检查,抓实问题整改。从严从实抓好审计整改,完善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
(四)强化重点风险防控,守牢财政安全底线。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切实履行“三保”主体保障责任,实施专户管理,足额编列预算,优先保障资金需求,强化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落实到期债务监测监管,积极向上争取再融资和化债债券缓释到期债务压力,稳妥化解融资平台到期债务风险。健全隐性债务风险防控长效机制,遏制增量、化解存量。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提高企业自身造血融资功能和市场竞争力。加强暂付款管理。建立“先有预算、再有指标、后有支出”机制,执行“以收定支”原则,严格控制新增暂付款。统筹防范化解其他领域风险。强化财政资金保障作用,聚焦国防、粮食安全、耕地保护、房地产、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等领域,以坚实的财政支撑筑牢风险防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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